來稿|議員私德——公共利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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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吳隱德

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我們時常聽到一種辯解:「應區分公領域與私領域」、「私德不應無限上綱」。然而,當主角是手握立法工作、審批預算、監督行政等大權的民意代表時,這樣的區分便顯得蒼白而脆弱。議員的私德,從來不僅僅是個人操守的瑕疵,而是維繫公共信任、確保權力不被濫用的基石,更是公共利益最關鍵的防線。

民主制度的運作,並非建立在冰冷的法律條文上,而是建立在活生生的「信任」之上。選民將手中的選票託付給議員,本質上是相信他們會將這份權力用於謀求眾人之福。這份信任,極其珍貴,也極其脆弱。

當一位議員在私人領域被揭露說謊、欺騙、背信或涉及性醜聞,我們如何能相信他在議事廳內的發言是真誠的?當他對於自身的承諾都無法守信,我們又如何能期待他會信守對選民的政見承諾?私德上的誠信,是公共信任的「預付款」。一旦這筆預付款被揮霍殆盡,隨之而來的便是政治誠信的破產,動搖的是整個代議民主的根基。

權力腐化從私德缺口開始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勳爵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而良好的私德,正是對抗權力腐化最內在的「免疫系統」。

議員的職權,涉及數以千億計的預算審查、影響深遠的法律制定。試問,一個在私人生活中沉迷於酒色、賭博,或積欠巨額債務的議員,他面對龐大利益集團的遊說與誘惑時,其抵抗能力何在?他的決策是出自於專業與公益,還是出於解決自身財務困境的私心?

私德的缺口,往往是公共利益決堤的開始。 從關說、施壓到赤裸裸的利益輸送,幾乎所有貪腐案件的起點,都與當事人鬆懈的道德界線脫不了關係。要求議員擁有更高的私德標準,並非道德潔癖,而是預防權力癌變的必要健康檢查。

純私領域並非毫無底線

當然,我們必須理性劃出界線,避免淪為對私生活的窺探。然而,這條界線不應是絕對的。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來檢視:

第一,與職務直接相關的私德,應嚴格檢視。包括誠信(如學歷造假、公然說謊)、清廉(貪污受賄、不當獻金)、守法(是否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以及利益衝突(其家族事業是否與其審議的法案相關)。這些領域的瑕疵,直接衝擊其行使職權的正當性。

第二,純粹的私人生活,可予寬容,但非毫無底線。如個人的感情觀、家庭模式、宗教信仰等。然而,當私領域的行為嚴重悖離社會的核心價值,例如出軌、歧視、欺壓弱者或家庭暴力,這便不僅是「私事」。這顯示了其人格中缺乏擔任公職所必需的同理心與對人的基本尊重,同樣會侵蝕公眾的信任。

高道德標準是最基本約束

要求議員具備高標準的私德,不是要選出毫無瑕疵的聖人,而是要確保掌握巨大權力的人,擁有最起碼的內在約束力。這是一種對權力的節制,一種對民主的保護。

在資訊透明的時代,公眾的監督目光只會愈發銳利。與其期望「公私領域」的護身符,每位從政者更應時刻自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對得起那份沉甸甸的公共託付?因為歸根結底,議員的私德,不僅關乎個人名譽,更是守護我們共同利益的最後一道,也是最關鍵的一道防線。

作者筆名吳隱德,是一名普通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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