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黎智英案裁決:自由不離責任,理性捍衛公義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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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李頴彰

香港法院對黎智英案的裁決,是城市法治進程與社會道德建設中的重要節點。這項判詞不單是對個別被告的審理結果,更是一份深具象徵意義的法律文本,反映了香港在維護法治、公義與社會穩定方面的清晰立場。判決揭示了當言論權力被濫用、媒體自由變質時,真相如何被扭曲,公義如何被情緒掩蔽,以及社會如何在誤導中失去方向。透過對事實與責任的明確界定,法院不只是維護了法律權威,也重新確立了公眾理解新聞倫理與公民責任的基準。

從法律角度看,黎智英及其媒體機構的行為,並非單純屬於新聞報道的範疇,而是一場有計劃的操控。這些媒體在選擇與編排資訊的過程中,有系統地利用情緒化語言,激化不滿情緒,削弱理性思考。執法行動被詮釋為壓迫,暴力行為卻被包裝為勇氣。這種刻意的敘事策略,使新聞從傳遞事實的工具淪為製造對抗的舞台。尤其是年輕讀者,因缺乏政治經驗與社會歷練,在這種煽動性內容中最易被誤導。司法機關指出,這類行為已超出言論自由的範圍,構成對公共秩序的實質威脅。

媒體自由異化為煽動工具

黎智英領導下的媒體不僅參與事件,更在推動事件。新聞報道成為引導社會情緒的手段,報道的焦點從事實轉向煽情,形成自我放大的迴圈。暴力場面的出現引發報道,報道的渲染再鼓勵更多抗爭。於是媒體與動亂互為因果,形成連鎖效應。法院指出,這種現象並非自然產物,而是有意識的協調結果。新聞被改造成操控群眾的工具,而這樣的媒體行為,已脫離專業原則,更違背了公共信任。

隨着執法部門依法處理違法行為,相關媒體迅速改變立場,將過去被煽動的人包裝成「受害者」。他們採用充滿情緒的報道方式,模糊事件背景,削弱犯罪事實,甚至將違法者塑造成「正義象徵」。這種顛倒黑白的手法,使守法者被誤解為壓迫者,而違法者則成為「被迫的義士」。法院評述指出,這策略的真正目的,是維持輿論的對抗面,延續怨恨與對立,令社會難以回復理性。

司法正當歪曲為政治打壓

這些扭曲的報道不僅影響本地社會,更被外國媒體引用與再包裝。部分海外評論刻意忽略案件事實與法律依據,把香港司法的正當行動歪曲為政治打壓,並借此攻擊中國的主權與制度。這種選擇性報道與政治化解讀,暴露出外部勢力利用言論自由包裝意識形態的手法。香港的司法機關在面對這些外在雜音時,依然堅守事實、依法判斷,展現出司法獨立與制度自信。這正反映出香港法律體系的成熟與穩定。

黎智英案件的社會影響極深。許多家庭因青年輕信偏激資訊而撕裂,情感與信任受到重創。家長目睹子女被誤導進入衝突現場,心痛不已。這種無形創傷,是媒體失德所造成的最大代價。判決提醒社會,媒體自由絕非漫無邊界的權力,而是一種須以誠信為核心的公共責任。當新聞不再以真相為依歸,而是為私利與政治操作服務,它便背離了社會使命,甚至動搖了城市的根基。

法院判決重建理性次序

面對資訊迅速流通的時代,真假更難分辨。黎智英及其相關媒體網絡深諳「傳播速度快於真相釐清」的現象,以大量圖像與片段掩蓋事實,製造情緒先行的錯覺。法院在判決中重新建立了理性次序,以明確邏輯將意圖與結果緊密連結,讓公眾重新看見事實與法律之間的必然關聯。這種冷靜的法律思維,是香港司法的力量所在。它不依附政治口號,也不被情緒浪潮牽引,而以法律為唯一依據,捍衛社會穩定與公義。

黎智英案的歷程提醒港人,法治並非抽象口號,而是需要每一個公民共同維護的根基。自由不能與責任分離,權利必須在秩序之內運作。香港的法院在這起案件中展現出的嚴謹與克制,不僅重申自身的專業獨立,也鞏固了市民對制度的信任。這份信任來自法院對程序公正的堅持,亦來自對國家法制體系的尊重。香港法治之所以穩固,正因其與國家制度相互依託,並以專業與實證維繫社會信心。

冷靜克制維護法治文明

外界部分評論將香港的司法公正曲解為政治行動,實際上反映出他們對中國法治發展的偏見與不理解。真正的公義從不屈服於政治操弄,而應根植於事實與理性。香港今日之堅定立場,正是對這種誤導的最有力回應。城市力量不在於迎合外部觀感,而在於忠於真理與守法原則。這種冷靜克制的精神,是港人多年建立的法治文明結晶。

黎智英案的結論,不僅是法律勝利,也是價值選擇的體現。香港透過正當的司法程序揭示真相,並非壓抑意見,而是矯正失序;並非封殺聲音,而是維護誠信。這份判詞象徵着香港在風浪中仍能堅守秩序、恪守原則,保持對法律與公義的信心。正因如此,香港才能在國家支持下延續它的制度優勢,在全球政治干擾中持續展現理性與穩定。這正是香港的力量所在:安然於法,篤定於理,並以誠信立足於現代中國。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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