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麟|也談香港「人寵共融」的現實挑戰——呼應徐小龍博士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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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黃冠麟

先此申報,筆者家中有幼嬰和八隻家貓,住所空間不大,努力讓嬰兒與貓和諧相處,所以對於攜嬰與攜寵出門都各有需求。行文此刻,家有一貓名為「天天」,蛀牙要看醫生。正因有嬰寵兩善的需求,對於徐小龍博士之文,特有感觸。

徐氏在《香港「寵物友善」進入新制度時代》指出,寵物已成為許多家庭中不可分割的成員,這一事實亦折射出,寵物議題已從小社區的論題演進為城市治理大議題。

全港超過24萬個飼養貓狗的住戶,與超過40萬隻的貓狗總數,在經濟上是一個重要的寵主市場,也帶來不可忽視的服務需求。數據背後個涉及數以十萬家庭及其公共需要,回想疫情之時,人類看着超市中滿架都是同一款水果發愁,街市的菜貴到食唔起,寵主擔心的是主食糧不足,尤其嬌氣的小寵有其適口習性。我們社會要接受這樣的商業鏈條的存在,自然也要對等地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與空間,以形成相稱的可持續發展的商事生態。

公共空間的定義與多元使用

要理解「人寵共同使用」的討論點,必須首先釐清什麼是「公共空間」。德國社會學家Jürgen Jürgen Habermas在其成名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論資產階級社會的類型》(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中,將公共領域定義為「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

在這個理論框架下,公共空間不僅是物理場所,更是社會交往與意見形成的場域。引伸至現今社會,從法律和社會管理角度看,公共空間又可分為「專有部分」、「共用部分」和「約定專用部分」。通過這樣的大致分類,有助於我們理解不同空間的使用規則。

「專有部分」即指擁有獨立且排他使用權利的空間,如家庭住宅內部;「共用部分」即指供所有市民共同使用的空間,如商場、公園、街道等;「約定專用部分」剛是經約定供特定人群使用的共用空間。在這種分類之下,「人寵共同使用」的核心挑戰,在於如何使原本為人類設計的「共用部分」,適應現今多元使用者需求,在「准入」或「禁止」問題之間,如何在尊重不同群體權益的前提下找到平衡。

特區新例的學理精神,是將部分「共用部分」轉變為「約定共用部分」,讓寵物主人帶寵物進入商場或餐廳,提供合法依據。這絕對是措施隨着社會進步、以人為本的一種進步。

公共空間優先使用權的學理探討

當然,社區上自有恐懼動物人士,所以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在學理上應當遵循「比例原則」和「最小干預原則」。不同群體的使用需求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障基本權利,並尋求對他人權益影響最小的解決方案。以香港的實際情況出發,社會大眾可以培養公序良俗,有默契生成一個非強制的「公共空間使用」的優先框架,應涵蓋以下三個方面:

1. 安全與健康權:任何使用行為不得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衛生;

2. 基本通行權:保障所有人在公共空間的自由與安全通行;

3. 多元需求平衡:在滿足前兩項基礎上,兼顧不同群體的特殊需求。

近年包括去年9月1日起生效的港鐵「貓狗同行」計劃,與及港府最新推出的「狗隻可進入獲批准食肆」制度設計,正是這種平衡思維的體現。申請獲批食肆必須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標示,讓顧客進店前清楚掌握安排。理想的人寵共融空間,應當具備空間分隔、准入時間管理、人寵行為規範、信息透明、衛生合格的剛性條件。粗分三種人群,愛寵之人當然大喜,無所謂的人繼續無所謂,恐懼動物自然心中不愉快。但在大體上,這種知情選擇機制,尊重了不同消費者的偏好,同時明確了業界責任。

香港人寵共融的現實挑戰

香港在推動人寵共融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與實際需求相比仍存在明顯不足。截至2025年初,全港寵物共享公園數量已超過176個,覆蓋18區。這一數字看似可觀,但考慮到全港超過40萬隻貓狗,平均每2,270隻寵物才共享一個公園,這遠遠無法滿足需求。

一樣米養百樣人,一樣貓糧卻養不了貓以外的寵物。所以香港的寵物在公共空間的行為,需要由社會化的人去管控。少數不負責任的飼主,正在損害整個養寵群體的形象,包括街道上寵物隨處便溺、環境衛生惡化問題持續存在,強烈異味影響居民生活品質,這些問題不僅影響社區環境,也加深了非養寵居民對寵物及飼主的負面印象。

徐氏指出,當「寵物進入公共空間」的需求變得普遍時,若政策與商業空間仍停留在過往的二元選擇,便容易引發爭拗與管理成本上升。筆者認為,以往上世紀的管治方式粗暴直接,且看所有公屋禁止養寵物,大部份的居屋公契中列明不準養寵物,而狗隻通常優先單列為第一項。

對讀近年「殘酷對待動物」及「企圖殘酷對待動物」判決案例,不難發現年逾六旬或以上的長者犯案比例可見較高。他們並非意圖虐殺動物取樂或牟利,而是缺乏動保意識,如當受到鴿、大鷺等雀鳥滋擾時,便以傷害動物的方式應對。

展望未來,香港要成為真正的人寵共融城市,需要在多個層面進行系統性改進,當然重點仍然在於寵主的質素提升。從小強化學生的公民教育與行為引導,認識人和動物(不論寵物還是野生動物)都有其生活需求。政府亦應與社區合作,特別當社區重視動物福利的人士日增,正好可以為政府所用成為社區之眼,對於虐待動物、縱寵為亂、影響公眾的人士予以懲處。對於寵物使用食肆及街道,也可以創設監管與協調機制。

法例與社會觀念應當隨着時代進步而更新,這不僅是對新興需求的回應,也是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標誌。香港社會正處於一個關鍵的轉型期。30、40年前的城市規劃與社會規範,主要針對當時的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設計。今天,越來越多年輕夫婦選擇飼養寵物作為家庭成員,也特別關注寵物福利,這種社會結構的變化要求公共政策相應調整。徐氏指出,寵物友善餐廳的「准入+限制+告示」制度設計,正是這種更新思維的體現。

作者黃冠麟是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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