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南區文娛康體設施短缺 須結合城巿更新「一地多用」
來稿作者:陳尚懿
2024年,南區區議會透過問卷及團體訪談訪問居民對區內文娛康體設施的觀感與使用情況。在981份問卷中,約38%受訪居民認為區內的文娛及康體設施不足夠,更有17%表示非常不足夠,合共超過一半人明言現有設施未能滿足居民需要。居民最常使用的是公園及休閒場地、戶外免費健身設施及表演場地,但同時亦最多人指出這幾類設施需要改善,反映「用得多、卻又不滿意」的矛盾狀況。
康體設施不足老化問題突出
從供應數據看,南區在體育館數量上大致符合甚至略優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建議,但在戶外免費籃球場、五/七人足球場、自修室及可容納大型表演、展覽活動的場地方面,明顯低於人口比例應有的水平。以戶外免費籃球場為例,全港有約230多個場地,而南區只得四個,僅佔全港1.7%,遠低於南區3.6%的人口佔比。此外,不少社區會堂與遊樂場因長年使用而出現設施老化、照明欠佳、遮蔭不足等問題,進一步削弱了場地的吸引力與實際承載力。
區內文娛康體設施面對的狀況一是現有文娛及康樂設施老化,影響安全與舒適度;二是整體場地及設施數量不足;三是體育與文藝發展未能取得平衡,既缺乏優質體育培訓與比賽場地,也欠缺具規模的表演場地支援文化藝術發展,這正在限制居民建立恆常運動與文化參與習慣的結構性瓶頸。
設施土地有限規劃權責分散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為休憩及康樂設施訂下指標,例如每五萬至六萬五千人應設一所體育館,但南區屬舊區與山地混合,大片土地已劃為郊野公園及山坡保育用地,真正可作康樂設施的平地有限,令很多標準只能局部達標,尤其難以興建大型綜合文娛中心或多個標準球場。同時,文娛康體場地的規劃與管理權限分散於不同部門:康文署負責體育館、公園及大部份球場,房屋署及私人發展商則管理屋邨、屋苑內的球場,教育局及學校掌握大量操場資源,民政總署及非政府機構則營運社區會堂、自修室等空間。
在欠缺跨部門總體規劃的情況下,即使某一區從全港宏觀數字看似「足夠」,實際在居民日常生活圈內仍然可能出現「有場地而難以預約」、「離屋企太遠」、「有館但冇表演場」等落差。南區的地形狹長、社區分散,這種落差尤其明顯:香港仔、鴨脷洲一帶設施較密,東面的山坡及細小社區則長期缺乏就近使用的多用途設施。
複製成功例子改造現有設施
在土地緊拙與財政限制下,南區要紓緩文娛康體設施的短缺狀況,最務實的起點是改善現有設施。區議會亦有建議政府需增加對現有文娛及康樂設施的維護以提升安全與舒適度,避免「有場無人用」。就個別使用率偏低的遊樂場,如石排灣道遊樂場,康文署已按公眾意見把傳統設施改造成「海洋世界」主題繩網公園,希望提高吸引力,並預計於2024年年底重新開放,這類「公共遊樂空間改造計劃」可以在南區複製出更多「成功例子」。
要增加文娛康體設施數量,僅靠現有康文署場地幾乎不可能,必須結合城巿更新及一地多用的策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亦鼓勵在高密度地區中透過平台花園、社區綜合大樓等建築中提供休憩和康樂設施,南區可以趁着黃竹坑站周邊重建、舊工業區轉型、公共房屋重建等契機,把「每一個大型項目需配備多少球場與活動室」寫入規劃和區議會意見中,逐步增加區內文娛康體設施。
整合學習資源進行社區更新
另一方面,社區會堂及學校操場是兩大尚未充分整合的資源。南區多個社區會堂雖然老化,但在翻新或重建時,可以探討加入小型多用途活動室、舞蹈室或室內運動室,使其兼具文娛和體育功能;同時,可透過資助保安、清潔、保險等成本,換取學校在非上課時間開放操場與禮堂予社區團體使用,形成「社區—學校—康文署」三方共享網絡,特別是為細小社區補足就近的球場與活動空間。
南區文娛康體設施短缺是長年規劃與制度限制下的結果,但透過維修與改造現有場地、推動一地多用與共享、善用規劃標準爭取新設施,仍可為現有空間進行社區更新,增加社區凝聚力。
作者陳尚懿是自發學生組織「同行鳥」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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