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別讓社福評估 淪為數字裝飾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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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蕭景威

近年香港社福界對「社會影響量度」(impact measurement)趨之若鶩,已是不爭事實。由基金申請、周年報告,到各類社會創新及社企獎項,「社會影響力」幾乎成為機構無可迴避的語言。在不少資助與評審情境中,資助安排及後續資助,以至機構聲譽的重要依據。重視成效、講求問責,本屬合理;問題在於,當這些指標被過度倚重,評估實踐便容易由管理工具轉化為展示工具,甚至演變為以數字包裝價值的競逐機制。

這種轉向的後果,不僅是行政負擔加重,亦可能逐步影響服務系統的行為邏輯。當機構投放愈多資源於證明項目「有效」,往往會壓縮原有用於反思執行偏差、修正介入策略及理解服務限制的空間。久而久之,評估的功能,在某些情境下逐漸由學習轉向交代;不再主要為改善實踐,而是為滿足審視。在這個過程中,真正以學習為核心的功能,反而最容易被邊緣化。

必須指出,社會干預並非可預先保證結果的交易。無論是青年發展、家庭支援、精神健康,還是地區工作,項目設計本質上均建基於一系列因果假設:若採取某種介入方式,受眾將出現若干可觀察的改變。然而,這些假設能否成立,必須在複雜且多變的現實處境中接受檢驗。嚴格而言,「社會影響量度」主要處理的是改變是否出現及其幅度;而「成效審視」(evaluation),則更進一步關乎這些改變是否源於介入、在何種條件下發生,以及當中涉及甚麼機制。評估的本義,不在於為既定成功背書,而在於檢驗設計是否合理,並為後續調整提供依據。

從這個角度看,當前不少機構面對的困境並不難理解。當部分資助方要求項目在初期便承諾具體產出與預設成效,並以此作為主要判準時,機構自然傾向將重點放在「如何達標」,而非「如何理解問題」。一旦生存壓力與績效指標直接掛鈎,報喜不報憂、選取有利數據、放大成功案例,便更可能成為制度誘因下可以理解的行為反應。在此情境下,成效審視逐步失去作為學習機制的角色。

更值得關注的是,這種制度設計在某些情況下亦可能影響資源配置。當機構需要在較短時間內展示成果,便更有誘因服務較容易產生可量化轉變的人群,而對於情況較複雜、需長時間介入的對象,較難成為主流成效呈現的一部分。結果,原本應有助資源更有效流向需要之處的評估制度,反而可能削弱其應有功能。

這亦反映出當前部分資助實踐中一個較少被正視的問題:將社會服務視為可按規格採購的產品。撥款時列明產量、指標與時間表,固然有其管理需要;但若將之僵化為不可偏離的契約,便忽略了社會問題本身的高度不確定性。正因事前無法完全掌握哪些方法有效、對誰有效、在何種條件下有效,評估才顯得必要。若連「未如預期」亦難以被視為合理知識的一部分,評估便難以轉化為學習,制度亦難以自我修正。

因此,與其單純強調社會影響量度,社福界或更需要重建一套以學習為導向的實務框架。若以更貼近實務的語言表述,可理解為「進度監測、成效審視及經驗學習」(monitoring, evaluation and learning)。當中,進度監測(monitoring)在於及早辨識執行落差與現場變化;成效審視不僅涉及對結果的檢視,更關乎理解介入與改變之間的關係及其成立條件;而經驗學習(learning),則在於將所得發現轉化為策略修訂、服務重整與資源再配置的能力。三者缺一不可,而若缺少「學習」,其餘兩者亦難以發揮長遠價值。

近年如社會投資回報率(Social Return on Investment, SROI)等工具備受關注,亦體現出一種以「社會效益評估」為導向的思路。在部分應用情境中,出現過度依賴將社會價值折算為單一指標的傾向。這類工具並非毫無價值,但其適用範圍與限制本應被審慎理解。否則,一旦被視為凌駕其他判準的客觀標尺,便容易將原本複雜、多層次且具情境性的服務價值,過早簡化為可供比較與排序的指標,進一步壓縮學習與反思的空間。

對資助者而言,真正重視成效,或許不在於要求更精密的報表,而在於容許項目於推行期間因應證據作出修正,甚至接受部分假設被證偽。對機構而言,真正的問責,也不應止於展示成功,而包括如實交代哪些方法效果有限、哪些設計需要重估。只有當制度容許失敗成為知識的一部分,評估才不致淪為裝飾性的管理語言,學習亦才有可能發生。

香港社福界當然需要評估,也需要數據;但若評估最終只服務於數字與達標,而無助於理解與修正,所累積的未必是更高質素的社會介入,而可能逐漸演變為以成果呈現為主的敘事框架。當學習持續被邊緣化,評估制度本身亦難以支撐長遠的公共價值。

作者蕭景威是The Social Investment Consultancy (TSIC) 大中華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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