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點論政|普通法的重要性不容低估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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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法制方面有一個優勢絕對不可低估,那就是本港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這一點連特首也不時強調。這優勢雖然屬於法律的範疇,但所發揮的作用和能為香港帶來的好處絕不受限於司法領域。

來稿作者:劉仲恒

所謂的普通法,就是可依據的司法判例制度並不限於任何單一司法管轄區的判決,而是可以包涵所有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案例。自大概十五世紀以來,源自法官的判決紀錄逐步形成了一套詳細的法律原則,規管生活不同領域裡的法律事情。目前,源自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案例,經彙報後已經累積了成千上萬,成為了普通法。普通法適用於香港,因為《基本法》第84條明確列明,本港法院可以參考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

筆者說香港實行普通法的好處不限於司法領域是甚麼意思呢?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剛閉幕,正如特首所講,香港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正因如此,匯聚本港不同領域的法律專才,可以為內地和海外企業提供投資、貿易和爭議調解服務,讓香港成為亞太區的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

香港的普通法制度還有一個獨有的特色,就是中、英雙語制度。《基本法》第9條規定中文和英文都是本港的官方語言,可以在司法機關裡使用。普通法原來是以英語發展起來的,因此使用普通法的法院以英語作為正式語言,在香港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英語是全球商貿界的通用語言,由於香港使用英語作為官方語言,基本上全世界做生意的人,有商貿糾紛都可以來香港解決。另一方面,使用中文的內地企業看重香港,因為中文是本港的官方語言,來香港處理法律事務不必受到語言的限制。老實說,這真是香港得天獨厚的優勢。

「一帶一路」是國家將繼續落實的國策。在這個政策下,內地企業全力「走出去」。貿易和投資蓬勃起來,有糾紛是在所難免的,這為香港這個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造就了很多「生意」。目前「一帶一路」沿線有20多個國家實行普通法制度,由於在法律制度方面一脈相承,香港可以為內地企業參與「一帶一路」時,提供爭議解決機制和法律保障。即使其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不實行普通法制度,但由於英語是全球商界的通用語言,當地企業有任何法律需要,也可以來香港這個以英文作為官方語言的地方解決。

千萬別小看法律爭議解決這回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2021年處理了514宗案件,爭議金額高達546億港元。香港法治基礎穩健,世界上很多主要的仲裁機構都在港設有代表處,來自香港的裁決可以在143個國家和地區承認和執行,認受性非常高。

作者劉仲恒放射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公共衞生碩士、團結香港基金顧問。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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