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健共融】殘廁通道窄兼擺滿雜物 元朗無障礙設施變「有障礙」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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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市民,政府於不同區域設立不同的公私營的無障礙設施,惟市民對部分設施仍表不滿。元朗區議會與香港傷殘青年協會,就元朗區內超過125個公私營設施作出調查,共巡查2,604個巡查項目,了解相關設施是否適合殘障人士使用。結果顯示,當中有22.8%,共593個的公私營設施被定為不滿意,更發現不少無障礙設施因為不理解無障礙概念,而變得「有障礙」。

調查人員在2018年6月至10月期間,巡查元朗區內的街道、進出口、詢問處、升降機、殘疾人士洗手間及圍村等地的公私營設施,當中2,011個項目被定為滿意,佔總數的77.2%;而593個項目被評定不滿意,佔總數的22.8%,當中有8.2%評為「有改善空間」,有14.6%評為「難以使用」。

在無障礙通道上一隅放上了一個垃圾箱,輪椅距離垃圾箱不足一個身位,殘疾人士難以通過。(資料圖片)

調查發現,接近三成的進出口、升降機及殘疾人士洗手間欠清晰指示;超過三成詢問處或服務櫃枱及升降機等主要設施欠引路徑;超過一半殘疾人士洗手間的大門前欠點字牌,其中全部體育館及運動場洗手間內的淋浴間未設有浴簾;超過九成鄉郊地區的公廁並沒有殘疾人士洗手間。

報告建議,查詢櫃檯桌下應設不低於 680 毫米高,及要有400 至 600毫米深的空間,讓輪椅使用者易於停泊。(元朗無障礙設施調查2018)

元朗區議會建立安全社區工作小組主席袁敏兒認為,報告顯示元朗區內的無障礙設施有77.2%評為滿意,認為元朗區無障礙設施大致上沒有太大問題。她指出,曾收到殘疾人士因進出通道被垃圾桶和雜物阻塞、斜道沒有扶手、地下沒有防滑線及傷殘廁所擺滿雜物等投訴,「我一收到通知就會立刻去信相關部門,例如YOHO MALL、食環署或其他地產商,幸好大部分投訴都會改善。」

報告建議,於扶手末端增設凸字方向標誌,為視障人士指引方向。(元朗無障礙設施調查2018)

她表示除了在硬件上的不足,在軟件上需改進的空間更大,因周遭的人對殘疾人士的需求認識不足,為殘疾人士帶來不便,更可能令他們蒙受不必要的傷害。她舉例指,例如門下放置一個門塞擋門器,健全人士可以輕鬆用腳踢開或彎腰撿起,但輪椅使用者卻要費一番功夫,才能將門推開。她指,傷殘廁所擺滿雜物也是個別性問題,員工的培訓不足才是令無障礙設施變成 「有障礙」。

她建議,相關部門和公司在設置或改動無障礙設施時,應同時改善軟件,包括增加前線人員的培訓,內容應涵蓋對殘疾人士的態度及了解不同程度殘疾人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