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劏房戶指租管加幅上限過高 盼政府控制在5%以內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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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劏房問題嚴重,上月大埔劏房的奪命火再度令市民關注不適切住所。日前政府宣布劏房租務管制最快於今年年底或明年初落實,有團體在大埔和北區進行調查,發現近七成半受訪者認為在兩年租期完結後,租金加幅15%為上限是過高,令他們難以負擔。有劏房戶認為,租務管制的原意是好,但對住戶的保障仍有不少改善空間,希望政府能調整至5%以內,以適切他們的需要。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上月透過電話、面談及問卷形式,對大埔和北區區內150個劏房家庭的情況及對租管的看法進行調查,當中有24位受訪者與調查團體進行焦點小組,表達更詳細的看法。大多受訪劏房家庭居住人數為2至3人,住所單位主要是分間樓宇單位,面積介乎81至120呎。89%受訪者表示,現時租金佔家庭總收入多於三成,更有49%受訪者的租金支出達總收入一半以上,可見受訪家庭的主要經濟壓力來源便是房租。

調查顯示,有近半受訪劏房戶(49%)不知道政府已完成租管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受訪者得知租管詳情後,有67%不同意租管下的「2+2」4年租約期的建議,並有75%認為在2年租期完結後,租金加幅以15%為上限過於高,令他們難以負擔。73%受訪者認為加幅保持在5%以下才較為理想。調查亦發現,劏房戶對於租管有不同憂慮,主要擔心業主會在此期間加租(50%)以及因加租問題需要搬遷(21%)。

劏房戶因租金及環境問題 須不停搬遷

住在大埔劏房的阿蘭曾因業主加租以及居所環境問題,4年內搬過3次。阿蘭指,前兩次住所環境都不太理想,其中一次單位面積較小,更有老鼠為患。雖然環境較差,但礙於經濟狀況,阿蘭一家也只能忍耐。待租約期滿後,業主隨即加租,加幅更接近兩成,最終她只能另覓地方搬遷。

阿蘭和兩個女兒曾居於有鼠患的劏房。(曾鳳婷攝)

其後,阿蘭搬到同區三樓的劏房單位。由於住所位於餐廳之上,油煙會直衝單位內,窗戶長期也不能開啟,環境變得焗促,空氣不流通亦令孩子容易生病。阿蘭決定再次搬屋,惟因業主投訴小朋友塗污牆壁,並把阿蘭三個月的按金及上期租金共約1.8萬元全數沒收,作為還原牆壁之用。阿蘭十分徬徨,因為她需要取回按金,才能繳付下一份租約相應的費用。阿蘭最終在朋友協助下還原牆壁,並向業主成功取回按金。

現時,阿蘭和兩個女兒居於天台9樓,少於100呎的單位需月租6,100元。雖然住所環境有所改善,但阿蘭在日常生活上仍需要面對不少問題。去年爆發疫情後,為減少外出次數,不少市民會選擇一次過採購大量日常用品,阿蘭亦不例外,但她居於天台9樓,一周平均有4天需要拿著大量糧食及重物,走9層樓梯回家。日積月累之下,阿蘭手部出現勞損情況。

促當局將住戶搬遷費納入考慮範圍

阿蘭擔心在明年租約完結後,會因租金問題需要再次搬走,「因為我租嗰陣係疫情,所以個業主肯平租啲,不過佢都講到明,完租後一定會加租」。對於租管,阿蘭認為原意是好,但對於加幅上限達15%,她則表示,「加幅太高,要加成900蚊!」如果住戶選擇搬走,搬遷費亦是另一種負擔,以上次阿蘭搬家為例,在同區附近位置亦要花上3,800元,故她希望當局能把這些因素也納入考慮範圍,並把租金加幅控制在5%以內。

另一個劏房戶則是一家三口住在不足100呎的阿林。過往阿林的居所租金由3,600元加至4,300元,今年6月,她遷到隔壁同為劏房的單位,卻被中介濫收1,000元續約費。阿林指,過往每兩年續約時,中介都會收一次續約費。雖然如此,但因為單位的租金便宜,她亦擔心搬遷會衍生其他支出,故一直居於原處。現時一家三口需全睡在碌架床上,睡在上層的大兒子,更飽受天花漏水及掉灰困擾,令他出現過敏情況,需定期覆診及吃藥治療。

劏房拖板插滿大型電器電線成火災隱憂

阿林不足100呎的家,有兩個插滿電器的拖板,其中一個更是插滿大型家電的電線,例如冰箱、電池爐和洗衣機等。阿林擔心拖板會因負荷過高而釀成火災,故她於夜間亦會提高警覺,「出面個木門,我長期都唔會關,會留條罅,有咩事都可以即時逃生」。阿林表明不歡迎實行租管,認為租金加幅15%過高,她認為劏房環境及安全隱患多,希望政府能投放更多資源,協助改善住戶這些問題,以及設立相應制度,保障住戶安全。

從亡父中接手管理物業、在大埔區擁有18個劏房套房的業主劉小姐坦言,租管的推出對她影響不大,因為她過往也不是經常加租,她的租戶平均七至八年才會被加租一次,而每次加的幅度也不大。她認為租客只需要為人老實及準時交租,加幅都可商量,「有啲老租客,十年先加佢一次,都係因為租得太平啦,無得唔加,所以咪加少少」。

現時劉小姐持有的劏房平均放租約4,000多元,已翻新的單位則會較高租金,但也較區內的市價低,「呢幾年市道唔好,其實我都想加租,但會唔好意思,望到佢哋咁困難,根本講唔出口」。不過,劉小姐得知有業主會視乎市況,幾個月或一年便會加一次租,她認為在租管推行後,或可減少這些情況,惟不能避免有些業主會把起始租金提高,以及在續約時加盡15%上限。

劏房業主劉小姐認為劏房的存在源於社會問題。(曾鳳婷攝)

劉小姐認為劏房的存在源於社會問題,她形容劏房是過渡房屋的一種,惟其安全值得留意。她憶述多年前曾有一個出租單位的住戶,因使用瓦斯爐,意外釀成火災,所幸最終租戶沒有受傷。事後,她意識到在單位內使用瓦斯爐的危險性。自始她向所有單位提供電池爐,並在合約中列明不能使用瓦斯爐,以降低失火風險,她亦會時常提醒住戶不要把雜物放到走火通道。

組織促政府就租管多加宣傳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太和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主任黃新珠表示,調查期間,發現有不少劏房戶並不知道政府已完成劏房租管的研究報告,亦不了解當中的內容,「你講加15%,其實大家唔係好明係幾多,當講1,000蚊會加150蚊,佢哋就會有個概念」。她建議政府應針對租管多加宣傳,並應在劏房密集的地區進行解說,以及舉行民間諮詢會,提供平台讓劏房戶發表意見。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太和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主任黃新珠表示,調查期間,發現有不少劏房戶並不知道政府已完成劏房租管的研究報告,亦不了解當中的內容。(曾鳳婷攝)

在劏房租金面,黃新珠認為應把租金調整上限定於不多於10%,以及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各類單位的平均數據,制定一個能平衡業主及租戶利益的起始租金參考水平,避免在條例正式生效前,有業主大幅加租的局面出現。在租約中亦應列明各種情況下,例如維修保養的責任誰屬,設立相應機制作跟進處理。

黃新珠提到,以往劏房業主巧立名目,濫收雜費的情況不時發生。當中以水電費最為普遍。她解釋,因劏房大多共用同一個水電錶,住戶無從得知真實用量,故鼓勵業主安裝獨立水電錶,並以較公平的實報實銷方式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