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飛車】議員倡參考廈門做法 荃灣、屯門引入區間測速快相機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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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區快速公路的非法賽車問題嚴重,該區議員反映不少居民投訴車輛高速行駛時製造極大噪音,影響居民作息。雖然現時路段已設有偵速攝影機記錄車輛車速,但成效存疑,荃灣區議員建議可參考廈門市,安裝區間測速快相機,並於荃灣路及屯門公路作為試點,以打擊非法賽車等違例活動。

荃灣區議員鄭捷彬表示,飆車族常於凌晨時分在荃灣路及屯門公路一帶出沒,製造的噪音滋擾附近居民。雖然,現時警方亦有使有偵速攝影機拍攝超速車輛的相片,但偵速攝影機只局限在有限的範圍內,監察車輛超速情況。「不少駕駛者都知道荃灣區快速公路攝影機的位置,所以在駛近攝影機前刻意減速,駛過攝影機後重新加速,令引擎產生了更大噪音。」

區議員提議荃灣路的監察路段長約1.2公里,車速限制為每小時70公里。(文件截圖)
有區議員建議參考廈門做法。(資料圖片)
區議員建議屯門公路受監管路段路段長約2.4公里,限制車速為每小時80公里。(文件截圖)

鄭捷彬對《香港01》表示,外國不少地方已採用區間測速快相機,例如英國、澳洲、港珠澳大橋(內地段)及廈門市等,只是香港目前未引入這項新科技。「在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會議上,曾提出引入這款快相機,出乎意料地,警方態度積極,表明支持引入快相機;而運輸署亦表示會多加研究,有機會一併過檢討現時全港使用的偵速攝影機。」

有政黨發起簽名運動,集合居民力量,促請運輸署加裝快相機。(鄭捷彬Facebook)

現時香港警方所用的車速偵測相機,需作定點安裝,如車輛需經過偵測相機時,車速未有超過當時限制,則不能判定為超速;而區間測速相機,則是安裝在偵測路段的出入口,當車輛進入及離開該路段時,均會拍攝相片,從而計算該車輛由入口到出口的總時間,如果所用時間超過限制的行車時間,則可被判定為超速。

運輸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政府曾於2013年5月就偵察平均車速攝影機系統的試驗計劃,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有部分委員認為當時尚未能證實該系統的成本效益,亦未能證實該系統比現有偵察車速攝影機優勝,因此對試驗計劃有所保留。由於計劃未獲多數委員支持,政府當時未有推行該試驗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