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日本人學校10歲男童遇害案 被告男子被判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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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本人學校男童遇襲致死案,周五(1月24日)在深圳開審。據日本共同社報道,被告男子鍾某被判處死刑。

去年9月18日上午7時55分,深圳日本人學校一名10歲男學生在與家人步行上學途中,遭遇44歲男疑犯鍾某持刀行兇。事發後,深圳警方即時到場處置,鍾某被當場拘捕,受傷學生被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救治。
惟男學生最終經搶救無效於翌日凌晨不幸離世。其後,深圳警方依法刑拘鍾某,並稱該案屬偶發個案,疑犯則有前科。有日媒表示,疑犯因尋找工作不成功而作案。
據共同社報道,案件周五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鍾某被控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而在周四(1月23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去年6月,發生在蘇州的另一宗日本母子遇襲案作出判決,50多歲男子故意殺人罪成立,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