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市民再遭白衣人襲擊 劍擊隊女成員藏自製發射器等罪成囚6周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劍擊港隊女成員在去年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一星期後,於凌晨被警方在元朗西鐵站的樓梯口搜出自製發射器及30粒波子,她今(1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因擔心市民會再遭白衣人襲擊,為救人而攜急救用品前往該處,又稱她因忘記執拾背包才會誤帶涉案物品。裁判官葉啟亮最終判被告入獄6星期,但准她保釋以候上訴。

女被告劉曉敏(24歲)今被裁定於去年7月29日在元朗站H出口樓梯間,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包30粒波子及一個自製發射器。該自製發射器為膠水樽的上半部,樽口駁上氣球。辯方庭外透露被告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辯稱用品是訓練營道具

被告審訊時辯稱波子準備用於大學劍擊訓練營的夾波子遊戲,而所謂的發射器是製作水彈時使用的注水器。惟裁判官認為該發射器無助氣球注水,並質疑她早前試玩遊戲時也曾使用其他道具,背包卻不見其他用具。對於被告聲稱忘記執拾背包以致涉案物品留在袋中,法庭就指出她說過怕家人誤當垃圾扔掉,故將物品放入背包。

被告劉曉敏被發現藏自製發射器及波子等,在屯門法院被裁罪成,判囚6星期。(資料圖片)

官認為說法不合情理

此外,被告稱訓練營原於去年10月左右舉辦,為免後來工作忙碌,遂把握暑期時間準備。葉官指她與籌備成員見面時,卻不著急拿出製成的用具示範用法,認為其說法自相矛盾。再者,被告及籌備成員同意遊戲道具不難製作,卻提早數個月製成,做法亦不合情理。由於辯方證人證詞反覆不定,法庭拒信納他們的供詞。

西鐵已停止服務卻留在現場

葉官續指,當時西鐵已停止服務,被告仍逗留現場,並攜有大量護具,加上事前聽聞白衣人會再出現的傳言,反映她預料到或會出現混亂場面,故裁斷唯一的推論是被告欲以改裝的涉案物品傷人。控方專家證人亦測試過該自製發射器可把波子彈出。

女警作供欠妥善 或屬一時之失

至於辯方早前質疑女警作供期間曾偷看記事冊副本,並非誠實證人。裁判官指該女警做法欠妥,但這是她入職後首次出庭作供,認為 或屬一時之失,且女警看過文件後,證供無大改變,信納她是可信的證人。

被告稱721有人受襲心痛不已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呈上數封求情信,強調被告的友人在721事件中受驚,其他市民被白衣人打至頭破血流,她為此心痛不已,遂於案發當日帶急救用品以備施援。被告在信中表示助人心切,又指忘記執拾背包才會攜有涉案物品,自言做法不智。

案件編號:TMCC16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