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風波|人民日報:立法會不需要破壞者、攬炒派和洋奴才
8名民主派人士因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衝突事件,11月1日起先後被捕,各人被控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第17條「藐視罪」及第19條「干預立法會人員罪」,事件引起本港社會關注。
對此,內地官媒《人民日報》今日(4日)發布評論文章稱,以此為起點,更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香港需要怎樣的立法會?需要怎樣的立法會議員?文章認為,立法會需要的是「建設者」、「實幹家」和「愛國愛港者」,而不是「破壞者」、「攬炒派」和「洋奴才」。
文章稱,上述8人被捕意味着,搞議會「攬炒」必然走入死胡同。以此為起點,更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香港需要怎樣的立法會?需要怎樣的立法會議員?
文章指,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反對派議員不講規則、不守秩序、藐視法律,無所不用其極干擾議會運作,動輒「拉布」、衝擊主席台、暴力阻礙會議進行,把莊嚴的議事廳當成「泥漿摔角場」,致使許多與社會民生相關的法案無法被及時審議或完成立法程序。他們還野心勃勃地叫囂奪取立法會「35+」、否決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運作。更有甚者,還挾洋自重,乞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香港事務。
▼ 內會風波衝突回顧 ▼
文章進一步指,身為規則制定者,卻帶頭破壞規則;身為民意代表,卻幹着暴徒勾當、做着亂港惡行;身為香港立法會議員,卻甘作外國勢力「馬前卒」。這些為達到自身政治目的而不惜「攬炒」香港之人,這種不以建設香港為己任反而置香港前途、市民福祉於不顧之人,有何臉面說「鍾意香港」?有何資格說自己「代表香港民意」?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是與《基本法》為敵,與香港市民為敵,與香港前途為敵,是香港法治的恥辱。
文章強調,面對廣大香港市民希望重啟經濟、改善民生的普遍願望,不能縱容攬炒派變本加厲地破壞立法會,不能眼睜睜看着香港因為內耗錯失發展良機。愈來愈多的香港市民清醒地認識到:立法會需要的是遵守法律規則、恪盡職守的「建設者」,而不是惡意干擾立法會運作、企圖癱瘓特區政府運作的「破壞者」;需要的是以市民為重的「實幹家」,而不是為求政治私利不擇手段的「攬炒派」;需要的是真心實意為香港好的「愛國愛港者」,而不是與香港利益背道而馳的「洋奴才」。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