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多名進京旅客私自篡改核酸檢測證明 遭北京警方行拘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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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北京市當局要求,3月15日之前,由低風險地區搭乘火車進京的旅客,需持有抵京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若無檢測證明,旅客亦可於車站內進行現場檢測。
惟2月27日,有多名進京旅客因持有私自篡改的核酸檢測證明,被北京鐵路警方查處,並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北京鐵路公安處消息,2月27日上午,北京站客運工作人員發現一名進京女子出示的電子版核酸檢測證明上有被篡改痕跡,遂將其攔截並報警。經過警方詢問,該名32歲的女子姓陳,是黑龍江人,因在火車廣播中聽聞知悉,出站時需出示7日內的核酸檢測證明,便將手機中2月19日的核酸檢測證明,用修圖軟件修改為2月22日,還曾將修改過得圖片發給朋友炫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陳某被北京鐵路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陳某表示,因急於回到公司上班,但核酸檢測證明過期,所以耍小聰明修改了日期。「我是造假,但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同日晚上,試圖搭火車進京的38歲女子郭某,在涿州東站車站候車室被警方發現持有私自篡改的核酸檢測證明,同樣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郭某交代,因為急於去北京辦事,便使用黑色簽字筆將原有的核酸檢測證明日起改為2月20日,企圖蒙混進站。

另外,同日在邯鄲東站,有工作人員發現一名女性旅客黃某所持的核酸檢測報告的,檢測結果的日期為2021年3月1日,即當日的後兩天。經警方審查,黃某交代為了出行方便,便讓同事為其篡改核酸檢測報告的事實。隨後,警方傳喚為黃某篡改核酸檢測證明的徐某,徐某稱,「是使用電腦PS軟件對報告日期進行了修改,因想到黃某可能3月1日會用到檢測證明,便將日期修改成」。

對於多宗私自篡改核酸檢測證明的案件,北京鐵路警方呼籲,要遵守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定,不能心存僥倖,企圖蒙混過關,否則將受到法律嚴懲。

(央視新聞/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