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七旬翁護孫砍傷醉漢獲刑 出獄後改判無罪申請128萬國家賠償

海南七旬翁護孫砍傷醉漢獲刑 出獄後改判無罪申請128萬國家賠償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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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七旬老翁楊成杰為保護孫兒,持刀砍傷酒後鬧事者後獲刑。在刑滿出獄2年後,檢方撤回起訴,認定楊成杰的涉案行為是正當防衛。
5月19日,楊成杰的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介紹,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賠償約128萬元(人民幣,下同)。

《紅星新聞》報道,2017年8月,海南省臨高縣得位村村民楊某全在酒後用石頭打砸楊成杰家廚房,楊成杰時年9歲的孫子楊某冰出門查看時,遭對方持石頭追趕。在家中的楊成杰聞訊後出門查看,發現楊某全用雙手緊掐孫子的頸部。楊成杰勸阻未果後,手持鉤刀將楊某全砍傷,致其輕傷一級。

刑滿獲釋的楊成杰。(紅星新聞)
刑滿獲釋的楊成杰。(紅星新聞)

案發近3年後,2020年5月,楊成杰被臨高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臨高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囚1年。楊成杰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他護孫心切,第一刀具有防衛性質,此後幾刀是泄憤,但醉漢楊某全存在過錯,因此將楊成杰的刑期調整為8個月。

2021年4月,楊成杰刑滿出獄後開始申訴。2022年6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一、二審判決可能存在適用法律不當,裁判結果可能存在錯誤,決定再審。2023年3月,在臨高縣人民法院重新立案並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時,臨高縣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認定楊成杰的行為是正當防衛。

2023年3月,臨高縣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認定楊成杰是正當防衛。(紅星新聞)

楊成杰的兒子介紹,雖然父親早於2023年獲檢察院認定為「正當防衛」並撤回起訴,但他們一直希望能夠追究醉漢楊某全的責任,「這兩年一直在忙這些事,所以申請國家賠償就暫時擱置了下來。我父親現在已經快80歲了,此前經歷的這些事情,對他也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提起國家賠償,一方面是為了解決目前的經濟壓力,另一方面也算是給父親一個交代」。

5月19日,王艷濤表示,他們已將國家賠償申請的相關材料,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本次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金額共由人身自由賠償金112372.92元、交通差旅以及聘請律師費用11萬元、此前錯償給醉漢的賠償金57072.9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組成,金額共計約128萬餘元。據該院出具的接收清單顯示,該院立案庭已接收到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