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同心治港非盲從 專業才是硬道理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於下周五(10月24日)展開,特區政府舉辦「行政立法同心治港創未來」研討會,大有為新時代下的行政立法關係定調的意味。無論是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提出行政與立法應該建立「命運共同體」意識,同時強調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還是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直言香港行政與立法關係在回歸後的頭20年內背道而馳,行政立法關係是相互制衡及配合辯證統一的關係,無不意在闡明,行政立法關係正迎來新的「常態」。
社會近日熱衷於討論哪些現任議員將退下火線,構成所謂的「大換血」。然而,喧囂過後,香港社會無可避免需要直面制度層面的核心問題: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立法會應當扮演何種角色?其運作效能的指標為何?
從「背道而馳」到「同心治港」
研討會由行政長官李家超主講,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與譚耀宗、劉兆佳作專題演講。一眾講者不約而同為過去四年的行政立法關係唱響讚歌,描繪了良政善治的和諧圖景。這代表了官方論述的核心:告別昔日議會內耗,理順行政主導體制,是「由治及興」的必要前提。
行政主導是《基本法》為香港確立的政治體制,但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香港的行政立法關係並不明確,立法會的角色定位始終模糊。劉兆佳便直言,2021年選舉改制前的立法會,充斥濫用立法會權力和議事規則,使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的情形,行政與立法長期處於對立鬥爭狀態,行政主導有如「鏡花水月」。
經歷了2019年社會動盪後,中央出手改革香港選舉制度,扭轉局面。選舉改制的首要目標是撥亂反正,堵塞制造漏洞,終結破壞性的對抗政治。李家超在研討會上細數,本屆立法會在四年會期內審議通過約130條法案,較上屆同期超出60%;財委會審批總共近7000億元的項目;審議通過多條影響深遠的法案,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樸房條例草案》及網約車規管法例等等。
「回歸理性」更要「應難而上」
這些成績清晰表明,一個回歸理性的議會,在效率上確實可以顯著提升。從這個角度看,這一屆立法會的確為行政主導下的立法機關職能摸索出了一條可行的路徑,但絶不足以自滿。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這其實是任何社會治理者理應遵循的金科玉律。
效率不是治理的終極目標,更不是衡量良政善治的唯一金標準。想要精確全面地評判治理成效,就必須剝開效率的糖衣,審視其是否切實為社會大眾帶來提升生活水平的實質效益、為社會經濟的長遠可持續發展築牢根基。一句話,量變要帶來質變,才是真正成功。
本屆政府固然有不少立法成果,但不容否認的是,在一些關乎習近平所提出的「破解社會經濟深層次矛盾」與「破除利益固化藩籬」的「老大難」議題上,行政與立法兩者仍採取迴避態度。上屆政府歷經巨大社會爭議才艱難拍板的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建屋、醞釀多年的垃圾徵費,都被不斷拖延或無限期擱置。
這些政策觸及土地分配、環境正義深層次矛盾,其存廢不應草率決定。然而,面對政府的轉軚,本屆議會幾乎聽不到有力的反對或質疑聲音,部分議員甚至用諸如凡是反對派支持的就要反對、往屆政府的決策不需要支持等偏頗邏輯為其背書。
喧囂過後考驗專業能力
這幾天,社會焦點落在誰人棄選、誰將接棒,各種政治傳聞不絕於耳。立法會成員的組成受關注是正常現象,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市民真正關心的始終是,進入議會的人能否勝任這份專業工作。
行政主導不時被人與「行政霸道」聯繫在一起,因片面認知而因噎廢食固然不可取,但行政霸道確實是治理需要慎防的陷阱。立法會能否發揮應有的制衡作用,正是避免行政霸道的關鍵。這要求議員明確輔助與監查政府施政的雙重責任。議會的立場應取決於政策本身的利弊得失與社會公義,而不是行政部門的意向。當行政機關因循守舊或偏離正軌時,立法會必須有勇氣提出有效建議,推動其回到正軌,而非僅僅充當政策的粉飾者和護航者。
選舉改制以來,社會一個常見的憂慮是立法會會否淪為「橡皮圖章」。有過30年議會經驗的譚耀宗在發言裏回應了這一關切。他提出,行政立法機關應建立「命運共同體」意識,做到榮辱與共,「政府做出成績立法會有所功勞,做得唔好立法會都有責任」。
功能轉變必須積極有為
譚耀宗為立法會如何避免被視為「橡皮圖章」給出了具體路徑:議員不應僅停留於被動接收和事後審議,而應轉向主動參與。他以北部都會區規劃為例,建議議員可主動組織專家學者收集意見、撰寫報告,協助政策提速落實。監督思路也應從單純「查找不足」,轉向從優化角度思考如何「降低成本、縮短時間、減少影響」。
立法會要轉變功能,意味着議員不能再滿足於在會議上讀稿、質詢,而必須具備更深層次的能力。這包括對複雜社會問題的調研能力、對政策法案的深入分析能力,以及提出具建設性及可行性替代方案的能力。過去四年政府接納立法會就條例草案提出的逾1,800項修正案,正說明了議員只要言之有物,其意見是能夠被採納並優化施政的。
理解立法會「大換血」不能只停留於人事更迭。換血是為了繼往開來,新一屆立法會的工作重點,必然是在現有基礎上將行政立法良性互動的關係制度化、常態化,並不斷提升其內涵。這一新的定位要求議員必須積極有為,提升自身調研與發掘香港社會問題的深度,使得立法會既能對行政機關形成正向壓力,促使其施政更臻完善,也能讓立法會的監督職能更具建設性與實效性,對治理效能增益。未來的議員,無論是政壇新秀還是資深人士,都必須不斷優化自身的立法工作能力,方能不負市民所託,不負國家所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