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公頃私人丁地閒置 本土研究社:政府收地可建逾7萬伙公屋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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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預留作興建丁屋的「鄉村式發展」官地達932公頃,但政府常以「零散」等理由拒絕發展。本士研究社調查後,發現原來除了政府丁地外,本港更有1,548.8公頃私人丁地正閒置,幾乎等同整個明日大嶼填海項目。
本士研究社表示,在該1,548.8公頃的私人丁地,扣除濕地、農地等,當中有149公頃被懷疑有潛在套丁的可能,若用作興建最低密度的鄉村式公屋,可提供約74,550伙公營房屋單位,滿足逾22萬人的住屋需求。
本土研究社指出,這些被懷疑有可能套丁的地塊中,有9成面積大於發展局「零散」的定義,建議將丁地合併其地土地發展,料更具發展潛力,「如其比佢亂咁套丁,不如政府收返做公營房屋,或者釋放佢嘅發展潛力。」

本土研究社指,鄉郊地區可興建中低密度的住宅,料每公頃可建500伙公營房屋。相反,若興建丁屋,每公頃只能提供40間。(張浩維攝)

現時預留作興建丁屋的「鄉村式發展」官地,面積達932公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指出,該900多公頃的官地中,相當部分是現有丁屋的斜坡、通道等,地塊較零碎,難以大規模發展。

閒置私人丁地多達1,500公頃 分佈不零散

不過,除了官地外,本土研究社亦認為,私人擁有的丁地可探討發展可能性。研究指出,現時有1,548.4公頃的閒置私人土地未建丁屋,當中有176.9公頃的土地有潛在套丁的可能,涉及787個地塊。

根據發展局的定義,「零碎地塊」意指面積小於0.05公頃的地塊。不過,本土研究社發現,在該787塊潛在套丁的土儲中,有737塊丁屋的面積高於0.05公頃,即逾5,000呎。換言之,即不屬於發展局「零散」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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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指,欖口及山廈村一帶的土地,若配合附近的閒置官地或棕地,料可合併成6.5公頃的地塊群組。(張浩維攝)

合併土地發展具潛力

本土研究社舉例,在屏山鄉欖口及山廈村一帶,保守估計潛在發展疑似套丁土儲達最少1.8公頃,若加上約1.71公頃政府閒置丁地,再配合鄰近最少3公頃棕地,便能合併成6.5公頃的地塊群組,並非如政府所稱的「零落離散」,料可興建至少3,000個公營房屋單位。

料可建7萬多伙公營房屋

研究社指,在上述176.9公頃私人丁地的潛在套丁土儲中,若剔除「不包括土地」、漁塘、濕地或農地,料將剩餘149.1公頃閒置丁地。按照規劃署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以「鄉郊住宅發展密度第一區」最高密度發展,料149.1公頃用地可興建74,550間鄉村式公屋,單位面積約700平方呎,可滿足223,650人的住屋需求。

相反,若用作興建丁屋,按目前的分割地段情況估算,估計每公頃只能提供40間丁屋。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認為,現時政府對付丁屋問題的取態,並不符合香港的最新形勢。(張浩維攝)

不符合中央要求解決深層次問題的指令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出,根據現時的政策,政府可用《收回土地條例》回收土地,若證明有詐騙成份,亦可通過地契條款收回土地。

黎又指,現時政府對付丁屋問題的取態,並不符合香港的最新形勢,亦不配合中央要求特區政府解決深層次問題的指令,因此,他認為現時已是解決疑似套丁土地的最佳時機。

發展局:似乎不切實際

發展局回覆查詢時指,現時法定圖則內的「鄉村式發展」地帶,本質為低密度發展地帶,主要反映新界原居民的現有認可村落,供原居民作丁屋發展之用。局方指,低密度發展地帶發展多受制於現有基建配套設施,按照目前情況不適宜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之用,如果認為當中的閒置用地可短期內支持高密度房屋發展,似乎不切實際。

局方又指,由於丁屋的司法覆核案件尚未完結,而有關發展會對小型屋宇政策及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土地用途有所影響,目前並不適宜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