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辦殘疾證遭荒謬阻滯 竟要求植物人「本人」前往醫院鑑定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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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王先生是一名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其家屬為他辦理殘疾證時,卻在申請傷殘鑑定證明一事受到阻滯,工作人員照本宣科,要求申請人本人親自到指定醫院進行鑑定。

王先生是在一年多前患上腦部疾病後變成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瀟湘晨報)

王先生是在一年多前因患上腦部疾病,雖有接受手術,但身體還是每況愈下,逐漸變成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一直需要住院。王先生妻子張阿姨坦言,丈夫治療藥費相當高,「當時說10萬(人民幣.下同)就行,已經30多萬用掉了,而且我服侍他一年,自己全身也都是各種病痛。」

張阿姨其後得知,辦理殘疾證後就會得到部分費用補助,故就來到楊浦區長白新村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為王先生辦理殘疾證。

王先生的情況符合殘疾證的申請條件,首先需要前往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材料,獲得一張殘疾評定預約單,這個步驟可由他人代辦。不過,工作人員隨後表明,完成上述步驟後,接下來的評定就需要由申請人本人參與。預約單上亦顯示,傷殘等級鑑定,是要「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及殘疾評定所需病史材料,按預約時間至預約醫院進行殘疾評定」。

然而,王先生是植物人,根本不可能「本人」親自去,其所入住的醫院亦非肢體殘疾類傷殘鑑定的指定醫院之一。張阿姨聯繫楊浦區中心醫院和相關部門,再次詢問是否必須已是植物人的王先生「本人」,親自前往指定醫院做鑑定,仍是得到肯定的答覆。張阿姨想過用120救護車或者的車接往返,但因於費用、時間等種種原因未能成行。最終,張阿姨只能拜託朋友幫忙,開車接送王先生前往指定醫院。

張阿姨弟弟事後抱怨,如此一來不但費時失事,而且也對患者不利,「抱上抱下的,我們吃力無所謂,還折磨病人,要跑來跑去、抱上抱下。」張阿姨弟弟更稱,實際上將王先生帶到醫院後,醫生也根本沒有仔細檢查就直接寫好病歷,「有意思嗎?你上門一看就知道的,就只是看了一看就寫結果了。」

對於此事,街道工作人員回應時坦言,街道的工作只負責給予申請人預約單,其後的傷殘鑑定、殘疾證領取等步驟均與街道無關,但會向相關部門反映王先生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