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關員截查入境香港男子 搜出兩件國家禁止出境文物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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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海關所屬皇崗海關關員在福田口岸出境通道截查一名前往香港的男子,在其黑色行李箱中發現疑似書畫文物共計64件。經鑑定,其中兩件屬於國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關員在福田口岸出境通道發現一名男性旅客的行李物品機檢圖像異常,遂將其截查,隨後從其黑色行李箱中發現疑似書畫文物共計64件。

經廣東省文物鑑定站鑑定,其中兩件為清末顏秋坪題袁績懋、左錫璇畫山水仕女珠聯合璧冊和清末袁勵準題左錫惠畫山水仕女圖,屬於國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該案已移送海關後續處置部門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

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