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到$200!熱心港女稱「講啱地址交收」 網民1句突破盲點 結果…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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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認領到的失物?有熱心港女日前在失物群組發文,指23日早上在路邊執到兩張100張鈔票,但拒透露地點,要求物主「講啱地址約交收」,不少網民亂猜地點,又懷疑是長者所跌,有留言突破盲點,指物主根本不可能說出具體位置,「知道自己邊度跌就唔叫跌嘢,叫揼嘢啦」。港女稱在原地等待許久未見有人回頭找錢,明白拾遺不報是違法行為,已將現金送到附近警局。

樓主早上在路邊拾到200元現金,要求物主講出遺失地點即交回。(fb群組「香港失物報失及認領組」圖片)

樓主在facebook群組「香港失物報失及認領組」發文,展示2張100元鈔票,照片攝於23日早上8時半左右,只拍到地上的磚路和坑渠,要求失主說跌錢地點以核實身份,「執到200蚊,講啱地址約交收」。

不少人留說胡說地點,「屯門」、「大埔」、「佐敦,土地審裁處附近」、「上邊係咪有滙豐銀行個logo?係我嘅」、「我係地球入面跌咗錢應該係我」,又笑言「最準確係應該講銀紙嘅No.」。有人認為光跌現金尋回物主的機會渺茫,「自己食飯啦」、「唔想自己用,拎去畀執紙皮長者啦,每個長者畀50元」、「買幾個兩餸飯派俾食環署嗰啲清潔工」。

樓主指在原地等了很久,沒人回頭找錢,最終決定交去警署。(示意圖/資料圖片)

有網民突然盲點,指物主不可能知道具體遺失位置,「如果知道自己邊度跌就唔叫跌嘢,叫揼嘢啦」、「點會知道自己喺邊度跌錢㗎」,而且直接跌現金也可能是老人家,「應該係啲婆婆跌咗」。

樓主後來回覆指,她在原地等了許久,「好耐冇人返轉頭搵」,知道拾遺不報是犯法行為,最後決定交到警署。警員指如果3個月內無人認領可回去領取,她已表明「唔會要,我叫警察捐咗佢」。網民大讚她做得好,「好人好事」、「呢個群組,位位咁善良」。

(facebook群組「香港失物報失及認領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