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CY發律師信 鍾劍華就搞錯小桃園飯局時序致歉:不收回文章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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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日前向刊登文章的網媒《立場新聞》及作者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發律師信,指內容重提梁振英競選團隊的「小桃園飯局」一事,並指文章內容及封面設計圖片對他作出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
鍾劍華在facebook表示,指自己「搞錯」了飯局的時序,他指準確的寫法可以更正為:「2012年3月底,梁振英當選特首。在此之前不久,便曾經出現他的競選團隊出席小桃園飯局一事」,而非當選特首不多久之後,他就此道歉。

梁振英日前向刊登文章的網媒《立場新聞》及作者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發律師信。(資料圖片)

鍾劍華在facebook發文,提到自己在投稿的文章,搞錯了小桃園飯局一事的時序,向讀者道歉,他指準確的寫法可以更正為:「2012年3月底,梁振英當選特首。在此之前不久,便曾經出現他的競選團隊出席小桃園飯局一事」,而非「2012年3月底,梁振英當選特首。不多久之後,便出現他的競選團隊出席小桃園飯局一事」。

他指小桃園飯局一事時序上的偏差,若對梁振英造成什麼不便或困擾,「我也可以公開向梁振英道歉。」

至於其他內容,他強調都是事實的陳述和公平的評論,「沒有什麼需要道歉,賠償之類的」,又說:「說要收回文章,這個要求就更是廢話。寫出來的文章,就是潑出去的水,就如同已經吃進肚子裏的食物,除非我有病,才會吐出來,否則,我只能屙出來。何必為了息事寧人,說要把文章收回這樣不老實。」

他又提到當年梁振英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了律師信一事,最終信報公開道歉和收回文章,練乙錚在信報的「寫作地盤」也消失,他質疑是否:「如果我作出主觀的詮釋,說因此而感到不安或焦慮,是不是也可以去報警,說梁振英的律師信構成恐嚇及滋擾?是不是警方就可以上門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