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情侶乘的士到打鼓嶺行劫 電召車離開卻露行蹤 認搶劫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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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情侶乘搭的士往打鼓嶺,到達目的地時打劫的士司機,包括用安全帶勒司機及用錘襲擊司機的頭,逃離後即電召另一部的士接載離開,卻因而留下線索。兩名被告同被控搶劫罪。他們今(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先為兩名被告索取被告,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

兩名被告:林兆瑩和鄺卓文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林兆瑩(女,19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和鄺卓文(17歲,無業)。庭上透露,女被告患有抑鬱,男被告則有過度活躍和讀寫困難。女被告又因襲擊和恐嚇朋友,今年7月被判入更生中心。

女被告稱受男被告教唆犯案

女被告求情時則指,因男被告的教唆才犯案,又指案中的士司機未有永久的傷勢。而男被告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男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指他已感後悔。

法官為兩名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另外為男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把判刑押後至本月17日。

女被告曾用錘擊司機頭部3下

案情指,兩名被告戴著口罩於去年9月20日晚上9時左右,在上水登上一輛的士,要求前住打鼓嶺的坪輋。的士抵達後,46歲的男司機把的士停下,等候兩名被告支付車資。惟男被告從後用安全帶勒住司機,女被告則用錘仔打司機的頭3次。

搶劫得650元

兩人聲稱打劫,司機交出內有650元現金的銀包、一隻手錶和兩部手提電話。他們得手後逃去,司機報警後被送院,發現左右頭皮各有裂傷。

而警方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兩名被告在案發時間,在現場徘徊,並電召一部的士到來接載他們。兩人同月27日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女被告亦承認用手機的應用的士,電召的士接載他們。

兩名被告又承認已把兩部電話變賣,警方則在女被告的住所起回的士司機的手錶。

案件編號:HCCC2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