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牙醫索償衞生署案 指遭飭令提早退休 津貼不足需賣樓住Studio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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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楊麗萍(左)稱手患她被迫飭令退休,並因找不到工作而失自信。(陳雯慧攝)

北區醫院前女牙醫被指被安排過量牙科手術,導致她右手患上「滑鼠手」和右腕內側受損,早前入稟向衛生署索償3400萬元;女牙醫今於高院繼續供稱,她曾向上司反映工作量過多,質問上司指:「你是不是想令我的手殘廢?」又慨嘆自2004年被署方飭令退休後,更要分別被迫出售位於清水灣和渣甸山物業,現要窩居於於一個單間寓所(STUDIO)內,又找不到工作,失去自我認同、自信。

現年50歲的原告楊麗萍今繼續接受衛生署一方的盤問,她於1998年9月調任駐守北區醫院前右手沒有痛楚,但在1999年5月手部開始感到痛楚,8月被診斷患上有「滑鼠手」,10月4日至23日更申領第一次病假。

她憶述,她曾在1999年9月至11月之前因被安排太多牙科手術,曾投訴過三次,其中一次在職員會議上,當時同事都表同情,更反問:「她的手已經受傷,為何安排這麼多(牙科)預約給她?」另兩次是直接向姓徐的上司反映,但上司反而問她能否做更多手術,她不禁反問:「你是否想令我手殘廢?」之後她在1999年11月領取第二次病假。

辯方指原告退休後有進行物業投資

衞生署律師盤問提及,原告2004年因未能繼續履行牙醫工作,遭衛生署中止合約,飭令退休,並獲每月1.8萬元的退休津貼。之前她在1999年3月透過政府借貸購入一個清水灣單位和一個單位,但在2002年出售車位、2004年3月再以350萬元出售該物業,但在半年後即2004年9月以300萬元購入一個位於渣甸山單位,質疑她在退休後有進行物業投資,經濟生活似不受影響。

不過原訴人情緒略為激動地否認,並解釋因她被迫退休,她的退休津貼根本不足以支付清水灣單位的按揭,故才出售物業,之後以9000元另租一個單位達10個月之久,因家人認為她租樓的支出不化算,她母親墊支60萬元費用讓她購入渣甸山單位,可是豈料這場官司由2002年拖延至現在才開審,她被迫再變賣渣甸山單位,再以140萬元購入一個沒有廚房和房間的單間寓所,她慨嘆:「若非退休,我根本毋須居住在單間寓所裏!」

慨嘆手患令她失去事業

她又透露,被飭令退休後,努力向部門主管及教授求助,也找不到工作,無論是化療師、學校老師、心理治療師,因其手患、職位沒有空缺及她沒有經驗而不接受她。她更在庭上慨嘆,自己一生被訓練成為專業的牙醫,更有牙科專科資格,但因為受傷及被迫退休,失去事業,而且缺乏臨床經驗未能令自己再進修,加上手痛,令到自己失去自我肯定、信心。她作供完畢,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PI 83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