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5億 山西落馬高官金道銘情婦受審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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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跨政商兩界的反腐風暴席卷了山西,隨著這些官員的落馬,一名來自山西晉中榆次的女商人胡昕進入人們視野。6日,作為金道銘(已被判無期)的特定關係人,女商人胡昕受賄一案被公開審理。

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 6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胡昕受賄、非法經營一案。

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1年,被告人胡昕作為金道銘(已被判無期)的特定關係人,與金道銘共謀,利用金道銘擔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受賄人民幣1億元。

此外,胡昕於2009年下半年,以其實際控制的山西奧科新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建設山西數字礦山信息化技術研發基地項目為名,取得山西省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科研)用地使用權,至2012年6月,在該地塊上建成嘉名國際大廈。期間,胡昕將該科技項目用樓定位為高端商務寫字樓並對外預售,以每平方米人民幣1.73萬元至1.78萬元不等的單價將該大廈出售,得款人民幣20.799億餘元,經鑒定,違法所得人民幣14.763億餘元。依法應以受賄罪、非法經營罪追究胡昕的刑事責任。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2016年10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因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網上圖片)

檢方在指控中使用了這樣的表述:被告人胡昕作為金道銘(已被判無期)的特定關係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

山西坊間一直有傳,胡與令政策、金道銘和杜善學均有交集,且為多名晉官的「公共情婦」。據傳,一起的還有其妹胡磊。胡昕與其家族企業在2008年至2009年迅速擴張,涉及地產、煤礦等領域,在承攬相關項目後又迅速套現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