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校園貸推「分期付款」受青睞 學生陷「以貸還貸」惡性循環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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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網絡借貸平台——「名校貸」,以低利息和方便操作、快速到帳吸引學生借貸。(網頁截圖)

9月正值新生報到、學校開學之際,而據新京報今日(14日)報道,內地校園貸似又「捲土重來」,其宣傳推廣形式也從校園內張貼廣告,逐漸向以分期付款為主的網絡消費金融業務發展。分期付款,每月還款數低且操作便利,因而這種借貸模式頗受學生青睞;但正因為「便宜、方便」,借貸學生的網絡購物慾也越發膨脹、甚至瘋狂,利息越滾越大,很多借貸學生甚至出現多個借貸平台交替使用、「以貸還貸」的惡性循環。「這些校園貸會培養我們超出自己能力的消費習慣,跟高利貸並無區別」,網友「李江河」稱。

據悉,校園貸由於相關監管不力,一度出現「亂象」:校園內廣泛存在學生代理,鼓勵學生「拉人」——即發掘客戶,提成可達貸款金額的2%。新京報引述一名知情學生,兩年前校園貸最興盛的時候,「可能10個學生就會有兩三個使用校園貸」;同時,校園貸還與手機店、駕校、培訓機構等合作。正值iPhone7面世之際,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僅需付款數百元,「便宜、方便」也可以吸引到不少學生。雖然借貸利息在每月2%左右,但如果一旦逾期,平均每日滯納費竟高達2%!早前有學生借貸1萬(人民幣,下同),逾期6天,就被迫繳納1200元逾期費!

同時,校園網絡借貸平台——「名校貸」以0.99%的月息吸引學生,但涉及虛假宣傳低利息嫌疑。據多位知情人士反映,實際付出成本不止這些,還包括第三方支付手續費以及名為「諮詢費」的按金。例如,借款1萬(借款本金也按1萬計算),其中2000元作為按金,如若沒有逾期則可以退還;但其實,到手金額只有8000元,故實際月息就達到1.23%;另外,如果逾期,還將面臨不超借款總額20%服務費罰金。

大學生「裸條」借貸之風盛行一時。(資料圖片)

校園貸釀慘劇 籲行業監管

早前,河南某高校曝出學生因無力償還校園貸的數十萬元貸款而跳樓自殺慘劇,而也有網絡借貸新形式「裸條」——即借款時,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證的裸照代替借條,女學生借貸情況惡化,還不起錢或被安排賣淫的情況。一時間,輿論對於對於加強校園網貸平台監管的呼吁也日趨強烈,然而校園貸卻是「線下易賭、線上難防」。

不久前,教育部辦公廳聯合中國銀監會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未經批准在校園推廣網絡借貸的要依法處置。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少軍早前表示,「管理校園貸款平台比較麻煩,因為嚴格按照法律來講,銀監會所監管的金融機構是其批準設立的,而地方政府的金融辦或金融局也只是監管其批準的金融機構。國家整體的監管體製就是機構監管,因此,這些校園貸款平台大多沒有機構來直接監管」,目前,有關部門正在修改金融方面相關的法律,監管模式可能會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