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反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中國訴諸WTO啟動爭端解決程序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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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1日),中國加入WTO正式期滿15周年。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成員針對中國進行反傾銷調查時採用的「替代國」做法理應取締,然而以美日歐為代表卻就此問題一再「賴帳」,一直爭議不斷。目前,中國就此已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
中國「入世」15周年期滿,然而有關「市場經濟地位」爭論卻一直不斷,爭論的焦點又在於反傾銷調查中的「替代國」制度。中國「入世」之時,當時部分WTO成員以中國不是「市場經濟」國家,中國出口產品對其他市場經濟國家享有「不公平」價格優勢為由,在計算反傾銷幅度時往往使用參考第三國價格的「替代國」做法。例如,美國認定中國彩電產品的傾銷,在反傾銷調查中不必考慮該產品在中國的實際價格與成本,並可選新加坡的同類商品價格作為參考。然而,「替代國」中往往諸如勞動力等生產成本都遠高於中國,這種制度很容易讓中國產品被認定為傾銷或享有政府補貼,因此被徵收反傾銷稅的可能性就異常提高。
中方一直強調,如期棄用「替代國」做法是中方在入世談判中與世貿組織成員達成的共識。然而歐盟11月卻提出修改反傾銷法律制度,以「市場扭曲」的概念和標準替代「非市場經濟」的概念和標準,變相延續原有做法,被批「換湯不換藥」;而美日、日則直接將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與終止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掛鉤,稱目前不應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因此將維持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
昨日(12日),據中國商務部網站消息,中國就世貿組織成員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已正式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新華社》早前報道引述對外經貿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院長屠新泉指,從過去一些案例判決結果看,中方有望在該上述中獲得勝利。但判決需要時間,在這期間可能會導致雙邊貿易關係的惡化,甚至引發貿易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