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片傳好友炫耀!死黨翻臉後影片截圖外流 犯案手法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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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會經常互傳訊息,甚至包括自己的私密影片,不過一旦翻臉,影像恐被利用。台灣高雄2名男子原本情同兄弟,其中1人更將自己和其他女子的性愛影片傳送給好友分享,後來2人因故交惡,接收影像的男子,竟到桃園機場經公共WiFi將該段私密影像截圖外流,不但大張旗鼓標註男方真實姓名,而且寫上「外流,要的私」等字眼。受害男子報警求助,而涉案男則捱告,而法官經審理後,裁定被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但可易科罰金。

受害男子於2024年更將自己和其他女子的性愛影片傳送給黃男觀賞,沒料到日後翻臉後,對方把影像外流。(示意圖/shutterstock)

獲好友傳送性愛片 手機儲存反覆觀看

台媒於今年1月報道,受害男子和涉案黃姓男子本身是好友,受害男於2024年更將自己和其他女子的性愛影片傳送給黃男觀賞,黃男儲存在手機內反覆觀看。

利用公共WiFi截圖外流

數個月後,雙方關係生變,黃男大感不滿,決定將影片外流報復對方。黃男在facebook另行註冊帳戶,繼而前往桃園機場,利用公共WiFi上網,將受害男的性愛影片截圖,並用卡通圖案遮住受害男生殖器官,上傳至facebook,同時附上受害男真實姓名,而且寫下「外流,要的私」等字眼。

黃男將性愛影片截圖,上傳至facebook,同時附上受害男真實姓名。(示意圖/shutterstock)

被告判囚5個月 可易科罰金

受害男瀏覽facebook時,驚見自己的私密影像遭到公開,立即向警方報案,警員經調查後拘捕黃男。案件在高雄地方法院進行審理,黃男承認罪行,賠償受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黃男因交惡而轉發其他人性愛影像,嚴重侵害對方性隱私,但雙方事後和解,裁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囚5個月,但可易科罰金,案件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