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被禁:這是個雞同鴨講的問題

撰文: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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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NBA火箭隊總經理莫利(Daryl Morey)日前在Twitter發表「Fight For Freedom」、「Stand With Hong Kong」標語的圖片,支持香港示威,遭到內地各界的猛烈批評。而後美國NBA傳播總監巴斯(Mike Bass)的道歉,以及NBA總裁施華(Adam Silver)「雖然不為莫利Twitter內容背書,卻支持莫利言論自由」的表態,繼續引爆中美兩國輿論。

圍繞此事,相較於中國內地的群情激奮,美國國內則更多討論「中共以中國經濟實力為施壓工具,以金錢侵蝕言論自由」。政府層面,以兩位國會議員針對巴斯致歉的表態為例,德克薩斯州聯邦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批評NBA不該助長中國思想審查制度;佛羅里達州聯邦參議員斯科特(Rick Scott)則批評NBA屈服於中國的經濟實力是十分可恥的。民間層面大致亦是如此,且與著名成人動畫《衰仔樂園》(South Park)23季第二集涉及中國的劇情相呼應,引發熱議。

10月9日,特朗普在簽署聯邦監管規定透明化行政令講話中提到NBA,「他們必須自己解決自身處境。NBA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是我看到的是,卡爾(Steve Kerr)和普波域治(Gregg Popovich)還有一些其他人,他們在討好中國,但對我們自己國家,他們好像不尊重」。(AP)

對於這件事情,兩國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態度差異,概因為在美國乃至歐美西方社會(甚至包括港台)看來,中方因莫利的言論而懲戒NBA,無疑是對自由言論的侵蝕,尤其是在NBA已經澄清「不為莫利Twitter內容背書,支持莫利是出於言論自由」之情況下。

可是在中方看來,莫利此番言論已經有蔑視中國主權之嫌,且還以支持自由之名,為香港愈發失控的局面提供鼓舞;在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上,NBA「支持莫利言論自由」的表態也就無法被中方所接受——畢竟,在涉及美國價值觀中大是大非的問題時,NBA亦不考慮言論自由,一如2014年快艇隊前班主史杜寧(Donald Sterling)因自己私下與妻子爭吵過程中發表種族歧視言論,事後錄音曝光,NBA總裁施華隨即對其處以終身禁賽以及250萬美元的罰款,且有生之年皆不得進入NBA球館與訓練場地。最終,史杜寧被迫賣掉了快艇隊。

言及至此,兩國對於此事的態度分歧就可以理解了。這並非因為美方不管不顧中方態度,刻意傷害中國人民感情,也並非因為中國利用經濟吸引力侵蝕美方言論自由,又或是所謂「支持官方做法的中國民眾皆是被強迫或被洗腦」——事態的本質是中西價值觀的差異、出發點的不同:

當美國社會群情激奮,敦促NBA保持堅定立場,勿向中國的強硬態度屈服時,中國官方下令暫停轉播NBA,眾多國企民企暫停與NBA的合作,既可以說是中國「借力發力,向美國示硬」,也確實有着堅實的民意基礎。「當自由觸碰了美國的底線,美國人捍衛底線;當自由觸碰了他國的底線,美國人捍衛自由」,這是中國國民難以接受的。

NBA這件事,歐美乃至港台社會的主流理解是個人言論權,美國社會不滿於美國企業到中國時需服從中國的「政治正確」;而中國社會的主流理解則是民族榮譽和國家主權,畢竟人們對於百年前的中西交往史仍舊有着鮮明的記憶,由不滿、敏感、憤恨、自強等糅雜在一起的複雜情緒,是了解今日中國乃至諸多亞非國家對待歐美態度的關鍵。

所以,NBA此事其實是個「雞同鴨講」的問題。對中美而言,沒有對錯,只有立場不同。不過,回望歷史長河,人們經歷了多少因價值觀及信念不同而爆發的戰爭?宗教也好,政治信念也罷,都是我們需要認清、思索,並積極逾越的溝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