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彈劾調查收尾 民主黨陷入定罪爭議

撰文:黃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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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再次舉行聽證,彈劾調查開啟以來的民主黨和共和黨調查人員將再次展開公關戰,就特朗普(Donald Trump)「通烏門」的證據論證和彈劾條款展開爭論。此次聽證會不會有新的爆料,只是將之前情報委員會及司法委員會公開和閉門聽證會的內容再次進行梳理和論證。這也是民主黨彈劾調查的最後一戰。此次聽證會結束後,民主黨預計會在本週或下週就彈劾條款進行司法委員會層面的投票。

民主黨嚴格把控彈劾進程的範圍和節奏,黨內都意識到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希望在聖誕節前通過彈劾案,這算是送給特朗普的特殊禮物。這種節奏讓共和黨加大不公和缺乏證據的批評力度。白宮甚至12月6日決定,放棄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起辯護。分析認為,共和黨一方面強調不公和證據不足,另一方面也在做好參議院審判的準備工作。

民主黨現在對特朗普的「定罪」方向主要有四個,一是濫用行政機構權力;二是賄賂;三是阻礙司法調查;四是阻礙國會調查,或者藐視國會。其中,前兩項和特朗普通烏門有關,第三項和特朗普通俄門有關。其中,通俄門指控羅列了10條特朗普阻礙司法的指控,其中還包括特朗普利用總統職權,為家族企業某利益以及相關利益衝突等。

2019年2月5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發表國情諮文。2020年國情諮文前,特朗普首先要應對的是民主黨力推的彈劾案。(VCG)

但是,一些民主黨人希望只聚焦通烏門,反對將通俄門報告中的相關指控也納入彈劾條款。他們擔心通俄門的指控已經過時,從2018年中期選舉結果來看,它在選民當中的認可度不是很高。如果硬要摻入通俄門元素,很有可能會將彈劾案複雜化,甚至可能會影響部分黨內議員2020年的國會選情。

比如,2018年中期選舉中從共和黨手中奪得席位的新澤西州聯邦眾議員馬林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就認為,應該縮減彈劾條款,將其聚焦於特定「罪行」。加州第2選區民主黨議員霍夫曼(Jared Huffman)也認為,彈劾條款不應該面面俱到,將每一個對特朗普的不滿都寫入其中,但要聚焦可彈劾的幾項濫權行為。

但也有一些民主黨人認為,擴大彈劾條款的範圍有助於強化對特朗普的彈劾立場,因為特朗普言行是「模式化的」,絕非單個指控能夠凸顯的。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Jerrold Nadler)12月8日表示,民主黨會根據黨團意見,決定是否將通俄門的一些指控加入彈劾條款。他認為,通俄門一些指控加入彈劾條款,或許可以強化民主黨在參議院審判環節中的立場。

2019年12月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宣布,她將要求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起草彈劾特朗普總統的條款。(VCG)

民主黨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究竟是否需要傳喚相關關鍵證人,比如前國安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和處於輿論漩渦的現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等人。但從目前來看,民主黨已經放棄這一選項。一方面是時間不充足,另一方面和白宮的消極態度有關。白宮不讓特朗普重要幕僚作證,也拒絕交出傳喚的文件。

為了起草彈劾條款,也就是認定特朗普的「過失」和「罪行」,司法委員會12月4日邀請了法律專家小組出席聽證,討論彈劾指控是否符合憲法標準。民主黨傳召的法律專家均認定特朗普應該被彈劾。但共和黨傳召的法律專家、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特利(Jonathan Turley)認為,特朗普不應該被彈劾,除非特朗普犯下重大罪行,但目前的證據極其不足。他向委員會遞交了53頁的書面聲明,提到自己不是特朗普的支持者,但是民主黨人推動的彈劾案敷衍了事、證據單薄,不符合彈劾的標準,可能為未來樹立一個危險的先例。

法律專家當中,斯坦福大學的卡蘭(Pamela S. Karlan)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格哈特(Michael J. Gerhardt)認為,特朗普對烏克蘭的行為構成《憲法》中羅列的另一條罪行:賄賂。但特利認為,民主黨對行賄概念的解讀過於寬泛,無法描述特朗普的行為。他還認為,特朗普也不應該被指控阻礙國會調查,因為如果沒有經過法院便傳喚相關證人,也缺乏正當性,甚至可能構成濫用眾議院職權。

可以看出,司法委員會的聽證依然被兩黨政治綁架,再次凸顯了兩黨的裂化權鬥。

其實,從情報委員會的收集證據到司法委員會的審核證據和起草彈劾條款,都可以看出共和黨阻撓態度。但是這種阻撓大多徒勞。據瞭解,根據共和黨公布的2020年參議員議程,2020年1月份已經完全空出,用於應對彈劾案。也就是說,參議院共和黨人和特朗普方面已經準備好了應對參議院的「審判」程序。從目前來看,共和黨在參議院佔53席,民主黨人在眾議院推動的彈劾調查,尚未促使共和黨出現明顯倒戈現象。民主黨想要權共和黨參議員倒戈叛黨,也絕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