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釋前嫌」強姦案疑犯遭公訴 河南檢察院:吸取錯誤報道教訓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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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魯山縣一名未成年少女早前遭性侵,檢察院通報案件時指檢察官介入讓疑犯與受害人雙方「冰釋前嫌」,未成年疑犯趙某由逮捕變更為取保級審,疑犯母親送錦旗致謝引起輿論爭議。河南檢察院今日(9日)發布消息指,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趙某強姦一案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雙方家長以8萬元人民幣簽訂和解協調。(魯山縣人民檢察院)

河南檢察微信公號今日消息指,被告人趙某強姦一案,由河南省魯山縣公安局立案偵查,於2018年7月17日提請逮捕,魯山縣人民檢察院於7月24日以犯罪疑犯趙某涉嫌強姦犯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案件8月27日移送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趙某為16周歲未成年人,是在校初中學生,本人認罪悔罪,辦案機關經聽取被害人方面意見,依據刑事訴訟法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規定,依法將趙某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今日(10月 9日),將被告人趙某強姦一案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河南檢察院又指,該宗案件在審查起訴期間,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官微9月19日發出一篇題為《魯山一初中生一時衝動犯錯檢察官介入雙方冰釋前嫌》的公開報道。但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隱私,辦案程式尚在進行,此間進行報道是錯誤的,並且報道中多處表述錯誤、用語明顯不當,造成十分不良的社會影響。檢察院已責成魯山縣人民檢察院認真整改,吸取教訓。

(河南檢察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