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等三家公司版權代理商:音集協無權要求KTV刪歌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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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下架6000餘首音樂電視作品一事,11月13日,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王雪稱,著作權是私權,「入會自願,退會自由」,即便退出音集協,音集協對於未取得授權管理的權利作品,無權要求KTV經營者和VOD視頻點播設備供應商刪除。

10月22日,音集協公告,通知KTV設備和系統服務商(VOD)及KTV經營者刪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余首音樂電視作品。

根據音集協網站資料,處於「下架風波」的6000餘首電視音樂作品的版權方包括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愛貝克斯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有限公司等。

11月13日,音集協網站發佈公告表示,此舉是依照法律規定,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只能管理已經獲得授權管理的作品,而不能超越權利人的授權管理作品。因此在卡拉OK經營場所的曲庫中就可能有不在音集協管理範圍之內的作品存在。如果這部分作品沒有得到授權,場所就不能合法使用,使用就構成侵權。為了避免侵權,必須刪除這些未獲授權的作品。

對於「不在音集協管理範圍之內的作品」,11月13日,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王雪透露,上述三家公司版權代理商確實已於2017年4月10日提交了退會申請,並於2017年5月10日正式退出音集協。

「我們退會是去年的事情,我們要求音集協基於其網站下架,是要求音集協明示我們已不屬於他們權利管理的範圍。但音集協現在卻要求KTV經營者及VOD視頻點播設備供應商盡數刪除。VOD視頻點播設備供應商和KTV經營者並非音集協的附屬機構,為什麼音集協要求協力廠商刪除未授權的權利作品?」王雪表示。

在一份《聯合聲明函 》中,上述三家唱片公司的作品專有授權方北京樂揚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冬雪暖版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月華音濤版權代理有限公司均認為,音集協是全國唯一的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並不代表著只有音集協才能夠提供對KTV 經營者及VOD視頻點播供應商提供授權服務。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