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宣判成品油走私案:涉案逾13億2人被判無期 80萬買藏獒看船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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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日)上午,浙江溫州市中院公開審判一宗特大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等燃料)走私案,28名被告分別被判囚10個月到無期徒刑不等。
據了解,這是杭州海關關區查獲最大規模的成品油走私案,涉案成品油貨值約13.5億(人民幣,下同),案中逃稅達5億元。

案件今日上午在溫州宣判。(快點溫州)

案情指,2017年1月,溫州海關緝私分局發現,黃愛青、黃愛明、黃愛平、黃愛秋四兄妹夥同周雲文等組成走私集團,僱人駕油船以繞關方式從台灣海峽附近海域過駁柴油入境至瑞安飛雲江碼頭,銷售給來自山東、河南等地的油罐車。該犯罪集團更構建「公司化」的組織機構,層級上分為股東層、管事層、業務層、員工層等四層,賦予不同的管理權限,領取不同的薪酬,成員各有分工和協調,表現突出者還有機會「晉升」。

同年5月,溫州海關緝私分局展開收網行動,查扣涉案船隻10艘,百餘張網絡手機卡、銀行卡以及數百萬元現金。

控方整理的審查報告共35萬餘字,近700餘頁。法院核對卷宗數十冊,打印起訴書共145份。(網上圖片)

涉案貨值達13.5億餘元

案件在去年(2018年)12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自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查獲,黃愛青等28人逃避海關監管,前往境外海域過駁24萬餘噸柴油走私入境銷售,貨值達13.5億餘元,偷逃稅額高達5億餘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該犯罪集團的聯絡手法極其隱秘,除了與上家使用「接頭暗語」外,還隱匿船舶真實身份、訂立攻守同盟、使用他人銀行帳號收支款項、使用170開頭的不記名網絡電話號碼段進行內部聯絡,犯案手法極具隱蔽性。集團甚至不惜花費80餘萬元,配置兇猛的藏獒用於看守船隻。

28人被判囚10個月至無期徒刑

據了解,這是杭州海關關區查獲的最大規模的成品油走私案。控方整理的審查報告共35萬餘字,近700餘頁。法院核對卷宗數十冊,打印起訴書共145份。

法庭於去年底經兩日審理後,決定擇期進行審判。今日上午,溫州市中院就該案作出判決,28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無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