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武漢病毒所搶註抗病毒藥專利?業內人士:僅運用專利

撰文:布藍
出版:更新:

武漢病毒研究所2月5日在其官網發佈消息稱,該所研究表明,瑞得西韋(Remdesivir, GS-5734)、磷酸氯喹(Chloroquine)兩種藥物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感染,並已於1月21日申請了中國發明專利,用瑞德西韋作為抗病毒藥物。
瑞德西韋最早是美國公司吉利德(Gilead Sciences, Inc.)針對伊波拉病毒研發的藥物,早前美國曾使用該藥物治療該國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武漢病毒研究所此次申請專利後,有聲音質疑該所是否涉嫌爭搶外國研究成果。
不過,有內地業內人士指出,武漢病毒研究所申請的不是藥品結構專利,也不是藥品合成專利,而是一個運用專利。

武漢病毒所還強調,為了抗擊疫情,「暫不要求實施專利所主張的權利,希望和國外製藥公司共同協作為疫情防控盡綿薄之力。」

武漢病毒研究所官網對於此事的報道。(網站截圖)

據瞭解,瑞德西韋最早是吉利德針對伊波拉病毒研發的一款藥物,早前美國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使用該藥物後,病情得到緩解且沒有出現明顯的副作用,進而引發關注,研發瑞德西韋的美國藥企吉利德也與中國方面展開合作。

此時武漢病毒研究所宣布提前獲該藥物專利,引發熱議。輿論質疑的焦點,一方面是「在10天前武漢病毒所就申請了專利,他們是都早就知道瑞得西韋有效?」另一方面則是「美國藥企研製的藥物為何他們可以申請專利?」此外,還有網友直指武漢病毒研究並未作出任何工作推進,在美國發現瑞得西韋有效後卻第一時間發表論文。

不過,有評論指,武漢病毒所申請的是藥物用途專利,美國公司還是擁有藥物產品專利和方法專利,武漢病毒所此舉並無不妥。《第一財經》採訪內地資深醫藥行業內人士分析道,武漢病毒所獲得的不是藥品結構專利,也不是藥品合成專利,而是一個運用專利,運用專利吉利德公司並不會去申請,因為瑞德西韋的適應症目前只在中國爆發疫情中需要大量使用,吉利德自身沒有臨床的資源。

瑞德西韋最早是美國公司吉利德(Gilead Sciences, Inc.)針對伊波拉病毒研發的藥物。(網絡圖片)

「所以仿製瑞德西韋或者是運用瑞德西韋的結構,活性成分工藝類型,所有的專利都仍是吉利德的,除了用於新冠狀病毒上,這個專利屬於中國,其實就是中國如果運用這個產品治療新冠狀病毒肺炎,現在不違反專利而已。」上述醫藥行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我是吉利德我也會放棄這個運用型的專利,因為這個太窄了,這次疫情過去幾乎沒有任何的市場。」

廣州知貝醫療服務兒科醫生歐茜則對《第一財經》表示,在國家緊急狀態或為公共利益,就算有專利保護,也可強制許可,只要吉利德未向中國申請,武漢病毒所的做法在法律上確實沒有毛病,只是行文不提吉利德,在這個時點「讓人感覺略顯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