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隊車輛被收高速公路費惹議 重慶高速:先收後退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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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藍天救援隊參與貴州山體滑坡救援,返程途經萬州區五橋收費站時,被要求需繳納496元(人民幣,下同)過路費。救援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當時有23名隊員參與救援,其他隊員回程時均被減免放行。
13日晚間,重慶高速在官方微信發布文章稱,省內救援和自願參與搶險救災的社會力量過收費站時,都是採用的「先收後退」的方式。

隊員們最終繳納了496元通行費用。(資料圖片)

重慶市藍天救援隊相關負責人譚超表示,7月8日,貴州銅仁松桃縣發生山體滑坡。當日下午1時許,他們驅車前往距離400公里遠的貴州。經歷約20小時的搶險救援,當地政府要求所有救援隊伍先撤離一半。9日下午,救援隊6名隊員和兩部車輛先行撤離,車輛上搭載有破拆工具、無人機等設備。

9日下午10時30分許,撤離的救援隊伍途經重慶市萬州區五橋收費站。譚超稱,救援隊出示銅仁松桃縣甘龍鎮人民政府開具的救援證明,但對方拒絕其免費通行,溝通無果後,隊員們最終繳納了496元通行費用。

重慶藍天救援隊是一支民間公益救援隊伍。(資料圖片)

根據2004年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第七條中寫明「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人物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譚超質疑,高速公路工作人員收取費用並不合理。

譚超提到,此次前往貴州的救援隊,出發前曾向重慶當地應急管理局報備,獲得同意後,23名隊員抵達貴州,其他隊員回重慶時均被減免放行。「此次貴州救援中,我們開具的證明上的一輛搭載救援設備的皮卡車途經重慶酉陽收費站時,也是持證免費通過的。」

7月13日,重慶高速透過官方微信號發文「社會救援車輛執行搶險救災還要收費」,間接回應事件。文中稱,救援車輛免通行費用,需要提前辦理相應手續。而針對事發突然,沒來得急提前申報的搶險救災車輛,則應先自行支付通行費,救援結束經過審查核實後,將在30個工作日內予以返還。省內救援和自願參與搶險救災的社會力量過收費站時,都是採用的「先收後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