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開出心水題目資助寫論文 多名法律教授沒申報 惹折腰憂慮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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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美國資助多名法律教授從事研究,撰寫論文,部份成果更加用來與政府規管部門周旋,為Google辯護。《華爾街日報》揭發不少教授與Google關係密切,更有人在論文之中沒有申報利益關係。

Google的業務廣泛,由搜尋器、地圖、論文資料庫等都有,不時惹上官非。(美聯社)

Google的法律部門向來忙碌。收集用戶資料是否合法?搜尋器找到新聞報道是否可以?壟斷、侵權的官司不斷,對手由用戶、同業到監管當局都有。除了聘請律師辯護之外,有時學術論文也能派上用場,捍衛公司合法合理。

不過,美國一個關注組織指出Google最少在過去十年之間,資助學者撰寫論文過百篇,當中不少都在為Google辯護,更有學者來自哈佛大學、柏克萊加州大學等知名學府。《華爾街日報》向多間大學的法律教授申索公開資料,取得大量電郵,找出他們與Google的關係。

  沒申報資助 學者認疏忽

一名Google前員工向《華爾街日報》透露,Google在首都華盛頓設了專人,他們會開出想要的研究題目、論文撮要及列明金額,尋找有意接受資助的學者。

例如伊利諾大學的法律教授希爾德(Paul Heald),曾經收了Google資助1.9萬美元(15萬港元),寫一篇關於版權法的學術論文,在2012年刊登。文中他沒有申報利益,但在回應《華爾街日報》查詢時,希爾德解釋只是一不小心,強調Google的資助沒有任何條件,沒有影響學術自主。

噢,我沒有申報,太差了。那只是一時疏忽。
伊利諾大學的法律教授希爾德
《華爾街日報》披露了Google如何資助法律教授寫論文,引起了廣泛關注。

  Google過目初稿 可指點研究

電郵中可見,Google最少自2009年起已經資助了約100份論文探討法律和政策規管,多數刊登在學術期刊。他們的角色甚至非常進取,可以預先過目論文。例如在2010年資助當時的史丹福大學研究員卡洛(Ryan Calo),寫的是人工智能的法律問題,Google不但收到初稿,可以反過來給卡洛意見,還主動安排卡洛接受傳媒訪問,宣揚論文的觀點。

同一年,德賽(Deven Desai)在普林斯頓大學做研究員,他當時更加受薪協助Google尋找知識產權方面的學者。德賽透露,Google在那兩年花了200萬美元(1560萬港元),每次出手由2萬至15萬不等。Google資助得很小心,每一次都明言不帶條件,只稱之為「餽贈」。

  Google援引論文與當局周旋

教授發表了論文之後,Google不時也會拿來作理據,支持他們的生意合法合理。例如在2012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指控Google壟斷,公司的代表律師去信回覆委員會主席時,援引了他們有份資助的學術論文。

Google解釋,他們雖然資助研究,但不會干預學術自主。「甚至早在創立Google之時,已經是來自史丹福大學計算機科學系,我們一直與大學和研究單位緊密合作,向來重視他們的獨立自主和操守。」

由計算機科學到政策議題,包括版權、言論自由、監控等,我們都樂於支持學者研究,壯大支持網上開放世界的聲音。
Google
Google資助法律學者寫論文的金額數以萬計,但強調只是餽贈,不帶任何條件。(Getty Images)

  即使申報資助 亦可影響觀感

學術研究時有資助,較為「踩界」的事例要數氣候研究。美國的社會學教授布魯爾(Robert J. Brulle)在2013年指出,埃克森美孚和科氏工業透過基金,大規模間接資助學術研究,質疑氣氛暖化,塑造輿論。

收了資助而不申報,固然惹人質疑。但即使申報了,亦有學者認為不可取。研究壟斷法的密歇根大學教授克蘭(Daniel Crane)也曾經遇過Google,對方提出資助他寫論文,談網絡搜尋器是否合符規例。不過克蘭拒絕了,認為最少在觀感上影響中立形象。

金錢當然好,但它會影響學術研究的中立性……若果我閱讀一份學術論文,看到它申報收了相關人士的利益,自然不會盡信。
密歇根大學的法律教授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