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徵勞工】再有日企敗訴需作賠償 日韓互召大使抗議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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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最高法院周四(29日)再判日企承擔二戰時期強徵勞工賠償責任,日本政府拒不接受,並召見韓國駐日大使李洙勳抗議,韓方隨後也傳召日本大使長嶺安政抗議。時隔一個月後,韓日交鋒再次升級,關係持續惡化。韓聯社報道指,韓日同天互召大使抗議相當罕見。

韓國最高法院周四(29日)裁定三菱重工,要就二戰時強徵韓國勞工,向受害人及家屬做出賠償。其中包括6名被強徵勞工、4名「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受害者及1名受害者家屬。賠償金額每人8000萬韓圓至1.5億韓圓(約合55萬至104萬港元),引起日方不滿。

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在判決出爐後立即表態稱,判決結果明顯違反《韓日請求權協定》,對日本企業不公正,日方絕不接受,韓方顛覆1965年韓日邦交正常化的法律基礎,考慮向國際法庭提出抗辯。日本政府發言人、官房長官菅義偉也在例行記者會上要求韓國立即採取適當措施,如糾正違反國際法的做法。

韓國外交部發言人魯圭德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日本政府不斷地對南韓司法系統做出的判決反應過當,韓方對此十分遺憾,並敦促日方保持克制。外交部亦批評日本罔顧問題的根源,從政治上過分渲染此事,不僅對解決問題毫無裨益,而且對發展面向未來的韓日關係毫無幫助。

日本1910年吞拼朝鮮半島,開始35年的日治朝鮮時期。二次大戰後期,日本因軍需勞動力不足,在朝鮮半島強行徵用大量勞工,前往日本本土工作。根據韓國政府統計,日本當年共徵用14.8萬人。部分在戰後選擇長居日本,成為今天的在日韓國人或朝鮮人。

韓國大法院10月底裁定「新日鐵住金」向4名被強徵韓國勞工賠償每人1億韓圜(約70萬港元),是要求日本企業賠償的首個確定判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