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同意建立系統協調審查外國投資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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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成員國周三(5日)就外國投資審查框架達成協議,原則上同意建立廣泛系統,協調歐盟各國審查外國投資。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會在2019年2月或3月就計劃內容投票。分析相信計劃主要針對中國政府。

根據計劃,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能嚴格審查外國在關鍵技術、港口或能源網絡等的投資。

有關計劃2019年2月或3月會在歐洲議會投票表決,但暫時仍未清楚能否獲足夠國家支持。塞浦路斯、希臘、盧森堡、馬耳他(Malta)及葡萄牙此前均反對計劃,意大利及英國周三亦在會議上表示對計劃有保留。

部分反對計劃的國家更歡迎中國投資,以希臘為例,該國國內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Piraeus)早在2016年已被中資航運公司中國遠洋集團(中遠)收購過半營運股權。

這項新計劃雖然沒有指明針對中國,但路透社指出,從支持計劃的國家對於國營企業投資及技術轉讓的不滿來看,計劃明顯是針對北京當局。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