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具爭議版權法 背後竟有多名議員撳錯掣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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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立法會不時出現議員撳錯掣、投錯票情況,不知是無心或是有意。但所謂「人類總要重複同樣的錯誤」,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周二(26日)也出現類似「甩轆」情況。
議會當日就爭拗已久的網上版權法案舉行投票,最後法案獲得通過,但事後竟有多名議員表示,他們在其中一輪投票中投錯票。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指,若然這班議員沒有撳錯掣,結果或有不同。

在當日的《數碼單一市場版權法案》法案投票中,法案內有兩條條例備受爭議,即第11條及第13條

據Politico指,議會當日先表決,由議員決定投票程序,即選擇是一次過投票,表決通過整個法案,或是逐條條例表決。結果,議員以317票對312票,僅5票之差,決定一次過投票表決整個法案。

但這場投票結束後,隨即有13名議會議員表示自己投錯票,當中包括部分瑞典議員及荷蘭議員。

根據規定,議員在發現投錯票後,僅可在紀錄中更正他們的投票取態,但這項改變沒有追索權。若然涉事議員沒有投錯票,議員將有更多辯論機會,受爭議的條例也未必可以輕易通過。

在最終表決上,整個議案以348票對274票獲通過。

在新版權法下,各大網絡平台包括Google、YouTube等,需設立過濾機制主動過濾使用者上傳可能侵犯版權的內容。同時如Google News、Facebook等刊登新聞的平台,需預先向報館繳付版權費,才可刊登相關內容,意味社交媒體需就版權材料上載承擔責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