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塔尼亞胡正式被控 以色列強人身陷官非泥沼難脫身?

撰文:許懿安 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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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涉貪,該國總檢察長11月21日宣布予以起訴。對這位身為以色列執政最久的國家領袖來說,這是他從政生涯中面對最嚴峻的挑戰。
內塔尼亞胡否認所有指控,但他身陷的泥沼豈止這一個?以色列在本年4月和9月都已分別進行大選,但他所屬的利庫德集團以及該國政治新力軍「藍與白」(Blue and White)都無法籌組到政府,該國有可能在一年內第三次舉行大選。內塔尼亞胡被控以及組閣僵局都為該國政局增添不明朗因素。
他如今走到這一步,是否只能踏上受審與下台之途?

內塔尼亞胡成為首位被起訴的在任以色列總理,他否認涉貪指控,稱自己是遭到政治迫害。(Reuters)

檢察總長曼德爾卜利特(Avichai Mandelblit)就內塔尼亞胡涉及的3宗案件、編號分別為1000、2000和4000予以起訴。

案件編號1000:收受香檳、雪茄等禮品

此案指控內吉尼亞胡及其妻子薩拉(Sara Netanyahu)從以色列公民兼荷里活製作人米勒漢(Arnon Milchan)和澳洲億萬富商帕克(James Packer),不正當收受約70萬新謝克爾(約156萬港元)的禮物。

案情指內塔尼亞胡以其公職身分,為米勒漢獲取商業利益。控方則指,涉案禮物包括香檳和雪茄等,輸送有如「供應鏈」。

以色列總檢察長11月21日宣布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後,大批內塔尼亞胡的支持者到他的住所外聲援。(Reuters)

案件編號2000:要求報章作正面報道內塔尼亞胡被指與以色列最高銷量報章《新消息報》(Yedioth Ahronoth)的老闆莫澤什(Arnon Mozes)私下協議,換取該報章對內塔尼亞胡更正面的報道。

控方指內塔尼亞胡以立例導致《新消息報》競爭對手增長放緩換取上述好處。控詞中指內塔尼亞胡通過利用其地位和職權獲取好處,而且以最高首長的名義向公眾發放「賄賂無罪」的信息。

在這個案中,他亦被控詐騙以及違反信託。

以色列或迎來年內第三次大選,內塔尼亞胡被起訴無疑是一大打擊。(AP)

案件編號4000:私通電訊商前主席

此案被視為最嚴重的指控。內塔尼亞胡被指向國內最大電訊商貝澤克電訊公司(Bezeq Telecom)授予一連串監管優惠,約值18億新謝克爾(約39億港元)。

控方指,貝澤克電訊公司前主席埃洛維奇(Shaul Elovitch)控制一個新聞網頁,內塔尼亞胡被指尋求該網頁對他和妻子作出正面報道。控罪指,內塔尼亞胡一直與埃洛維奇夫婦維持「私相授受」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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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將受審與下台? 往後仍有變數

內塔尼亞胡成為首位被起訴的在任以色列總理,然而審訊未必能在短期內展開,可能在很多個月後,案件才會移交到法庭處理。此外他也可尋求以認罪協議,換取不上庭受審。

這位總理想避過受審,還有其他方法。以色列國會(Knesset)的盟友已說,會推動對塔尼亞胡授與議會豁免權(parliamentary immunity),即國會議員豁免被起訴之權。然而在該國政治處於前所未見的混亂情況下,暫未知此舉能否實行。

倘若內塔尼亞胡找不到「太平門」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被判入獄10年或罰款。詐騙及違反信託可被判入獄3年。

該國組閣僵局要是在未來3周仍持續,將會在一年內第三次舉行大選。如他在大選後仍然是總理,他在離職一事上,沒有嚴格的法律義務要遵守。根據該國法例,如他最終被定罪便一定要下台,惟在整個法律程序進行期間、包提出上訴時,他仍可擔任總理之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