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寇鴻萍逃稅罪成今判刑 法庭搞錯判刑日子成功申請保出外出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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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廷鏘今日現身法庭(陳順禎攝)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嫌於2009至2017年間11次逃稅,令稅局少收約八萬六千元稅款。案件在上星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寇鴻萍庭上否認全部控罪,最終被法院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須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今日(22/7)判刑。寇鴻萍老公梁廷鏘亦冇田到庭聽取結果。甫開庭,已被關押一星期的寇鴻萍神情憔悴先由庭警押到犯人欄內,然後向旁聽席老公揮手。

辯方大律師隨即向裁判官提出擔保覆核,並為被告人求申請保釋外出,理由是法院弄錯判刑日子,判刑日子應該在本29日。同時提出對被告人過往行為良好沒有犯罪紀錄,棄保潛逃機會低,可將原有一萬一千元保證金提升至5萬5千元。法官接納申請,要求被告人每日下午3時至6時到灣仔警署報道,不准離開香港。案件安排在7月2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