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專訪】陳柏光:修例非完美 但極端行為將致社會撕裂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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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巨大社會爭議持續,台灣的中華民族致公黨(下稱台灣致公黨)日前發出一封聲明書,批評香港示威者受到外國殖民主義的影響,進行「暴亂」行為。聲明號召香港一些社團反對示威者的行徑,追求和平、法治的香港。
台灣致公黨主席陳柏光接受《香港01》記者專訪時表示,他認為修例的確有不完美的地方,但並不能因此採取極端行為撕裂社會,又指示威者沒有談判誠意,談判應該「你讓一步我讓一步」,而打出港英旗幟更已超出底線。

聲明書號召香港一些社團保境安民、反對示威者的行徑,追求和平、法治的香港。(台灣致公黨)

指談判雙方都應讓步

台灣致公黨聲明書中提及,示威者是「以修例之名行港獨之實」。陳柏光對此解釋稱,特區政府作出暫緩修例的決定後,香港的情況不僅沒有好轉,反而進一步惡化,這顯示一些示威者「沒有談判誠意」,談判應該「你讓一步我讓一步」才合理。

另外,部份示威者打出港英旗幟來表達立場,他認為該旗幟在示威人羣中出現已超越社會底線,因此不能解讀為一種談判手段,而更像是這些人追求的終極目標。他又指,洪門的標誌是圓規和矩尺交錯,正是代表規矩、原則和底線,當底線遭到侵犯,有傳承、有規則的洪門組織更應首先作出表率。

27日元朗遊行警方驅散民眾時,曾有催淚煙被射上民居。(資料圖片)

沒有天生完美的法案

對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本身,陳柏光説,修例並不完美,但沒聽過哪個條例自提出就是天生完美的,即使針對美國憲法的修正案,已經修正通過的有20餘條,仍有一些提案正在審議,在這個過程中可以不斷討論、修改,並不能因為某個條例不完美,就採取極端的行為去撕裂社會,這種行為的邏輯基礎本身就背離民主法治的精神。

他續指,民主法治是當今人類社會的共同追求,但對於民主法治的理解、達到目的的途徑卻不止一條;而且在現如今的社會條件下,以暴力方式追求所謂民主,必然是死路一條。

他打比方説,美國最開始推行民主制度時,國民人數很少,政府甚至不太需要負擔老齡人口的生活,就像一個45公斤的瘦子鑽過狹小的洞穴,現在一些人卻要逼100公斤的壯漢也鉆過去。壯漢想繞路,就被批另有目的;壯漢要移山,又被指故意拖延;壯漢要減肥,還有人指責他不肯割肉,難道要壯漢卡死在山洞裏才能滿意嗎?

陳柏光認為,要撤回暴動定性,一些示威者首先要停止「暴亂行為」。(張浩維攝)

示威者提5大訴求 陳:手段不正當

針對示威者提出的5項訴求,陳柏光稱,飯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問題要一層一層地解決,通過不正當手段提出或達到的訴求亦不具正當性。他舉例稱,即使地盤發展商欠工頭的錢,工頭可以去搶或者偷回來嗎?有人對你不滿想打你,就先去把人家打一頓?

他説,要撤回暴動定性,一些示威者首先要停止「暴亂行為」,不停止,如何撤回?要求特首下台,也要首先承認她在台上的權威性,示威者心中都沒有這個台,她下到哪裏去?至於完全撤回條例,這個訴求亦不符合民主精神,美國國會曾經表決過許多千奇百怪的議案,「只有我們想不到,沒有他們提不出的。」

至於對警方開展調查一事,他認為,香港的常設機構「從來沒有放鬆過對警方的監督與調查」,臨時成立的各類專門事件調查委員會,在香港法治史上也不乏先例,無需示威者提出。至於是否應釋放被捕人士,他稱自己無法超越法律做判斷。對於實行雙普選,他個人認為涉及到民主與法治的進程,要依實際情況來決定推行的時間和方式,無法以隻言片語不負責任地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