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北京再出對台26條 台灣青年:擔憂「中共代理人」法案

撰文:楊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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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一年前的「惠台31項措施」,大陸國台辦於11月4日公告新惠台「26條措施」,其中第25、26條提到歡迎台灣體育人才赴大陸參賽、工作、交流;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CSL)、籃球等職業聯賽(CBA);參加大陸體育賽事、達到相應運動技術等級標準,可取得相應的大陸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等。
對此,「台灣青年體育教育文化交流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文成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台灣學體育的孩子很可憐,最後的出路往往只能當教師,卻又遇到少子化、薪水低的問題。這兩條措施為台灣體育人才開了一條明確的路,提供更大的舞台,台灣體育人才有其優勢,現在到大陸發展,正好發揮作用。
不過,他也說,以長遠來看,這兩條措施對台灣體育人才是好事,但以現階段兩岸關係來看,這種措施出來一定會受波折。

國台辦繼31條措施後,再推出惠台26條,引起台灣官方不斷反應。圖為國台辦主任劉結一。(中央社)

國台辦旗下「中國台灣網」解讀第25條稱,大陸「歡迎中國台北奧委會或單項協會派隊參加大陸全國性體育比賽」;歡迎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士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和交流;特別是在準備和參加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等大型賽事期間,將積極考慮台灣運動員需求並予以積極協助。

第26條則稱,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如參加大陸體育賽事、達到相應運動技術等級標準並提出申請,大陸單項運動協會將向其授予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也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

對此,台灣彰化師大體育系畢業、擁有北京體育大學碩博士學位的陳文成指出,這兩條就是要鼓勵教練、運動員等台灣體育專業人士赴陸發展,這是呼應大陸官方近期出台的《體育強國建設綱要》、《「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等檔,其中提到要大力推廣全民健身、加強港澳台體育交流。所以大陸很歡迎,也很需要台灣體育人才。

兩岸體育交流頻繁,有許多台灣運動選手赴陸發展。圖為北京時間2018年12月2日,第二屆海峽兩岸學生棒球聯賽總決賽在深圳開幕。(新華社)

陳文成還表示,過去台灣的體育證書認證是灰色地帶,完全看當地單位、大學認不認可,26條措施出台後,台灣運動員的路更寬,只要在大陸參賽取得成績,一樣可以取得資格證照,到大陸的大學任教,跟大陸選手一樣的標準。

同時,台灣運動員可享有「內援」身分,過去台灣籃球運動員林志傑到大陸籃球職業聯賽是以港澳台境外選手的「外援」身分參賽,但外援上場有限制數量,開放內援認定,對台灣選手是一大利多。

台灣籃球員林志傑,過去在CBA打球,並獲得多個獎項,成為台灣籃壇赴陸效仿對象。圖為林志傑為「中華隊」比賽的英姿。(中央社)

不過,陳文成也指出,以兩岸關係現狀來看,「內援」兩個字肯定會被拿來做文章,同時,中華台北奧委會或單項協會派隊參加大陸全國性體育比賽,以目前台灣法規是不允許的,現階段不太可能。其實大陸也很願意促成兩岸民間業餘體育賽事,但問題是目前兩岸關係不好,台灣官方對於兩岸交流盯得很緊。

他說,這是很弔詭的事情,如果台灣可以提供更好工作機會、市場,台灣人就不會出外討生活。「家人都在台灣,誰想離鄉背井?」現在體育界也會擔心「中共代理人」法案,害怕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