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遠雄 | 與他人同在——南希對海德格現象學的反思

撰文:戴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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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批評海德格的分析,不足以揭示「共同體」的經驗,因而必須加以深化。 南希進而主張共同體並不需依賴任何共同的事物,任何一個人都是與他人在一起,這份「同在」的經驗常被扭曲成共同的意識形態或國族身份。

「與他人同在」(être-avec)【註1】 可說是理解南希哲學的一條線索。「與他人同在」是存在論的原則,即是說每個人必然跟他人在一起,「同在」或「一起」(avec)構成人的條件。何謂「同在」?「同在」現象會否重塑主體概念?會否改造共同體(communauté)的概念?南希在許多著作裡,藉著詮釋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布朗肖(Maurice Blacnhot)和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來探討這些問題。限於文章篇幅,我會集中分析南希對海德格現象學「同在」(Mitsein)的詮釋。一方面,雖然南希的思想啟發自上述三位哲學家,但是他認為海德格更具系統地闡釋「同在」現象,比巴塔耶和布朗肖更具存在論深度。【註2】 另一方面,南希批評海德格的分析,不足以揭示「共同體」的經驗,因而必須加以深化。【註3】南希進而主張共同體並不需依賴任何共同的事物,任何一個人都是與他人在一起,這份「同在」的經驗常被扭曲成共同的意識形態或國族身份,他主張任何人都是向他人開放,反對一切固定化的共同體。

南希成名作: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海德格論「同在」

 

海德格在1927年出版的《存在與時間》,主張從「同在」(Mitsein)的現象來理解人生在世的經驗,取代實體(Substanz)、人(Person)和主體(Subjekt)等概念。在《存在與時間》第二十六節,海德格指出與他人「同在」這個世界是我們最基本的經驗,「同」的意思是指共同,而不是指相同,即使我們每個人的特性和各自在世界中的籌劃不必相同,但同樣會以不同方式跟他人在世界中相遇。當我們見到飲品售賣機,這架機器並不是單純作為感知和認知的對象獨立地向我們呈現,我們對它的了解尚包括那些飲品由工廠生產,再由運送員按排好,即使我們沒有親眼看見整個過程,但由飲品售賣機進入我們的關注範圍時,我們已跟這一系列的關連和當中的他人相遇。故此,海德格說:「甚至此在(Dasein)獨自存在也是世界中同在」。【註4】換言之,人總是與他人同在, 主體和客觀的概念不足以描述我和他人的關係,因為這種關係不是外在於主體和客體,而是內在於此在,就在我生存的「此處」(Da),不斷遭遇到世界中的人事。所謂「我」的意義並不等同兀立於某一特定時間空間之物件,實際上分散於(zerstreut)各項籌劃之中。【註5】南希認為海德格的主張,是哲學史上首次系統地以「同在」來取代各種關於人的概念,「共存(co-existence)成為了我們思想的決定性實驗(experimentum crucis)」。【註6】

無睡意哲學:海德格:存有與此在 - EP64

 

 

南希對海德格的詮釋

 

南希進一步指出,海德格的「同在」概念不足以理解共同體的經驗,原因在於他把共同體成員的連繫視為過份地內在或外在的關係。我們可從《存在與時間》中兩個地方看到海德格的不足。

 

首先,在上面提到的第二十六節,海德格分析了 「與他人同在」 兩種極端的模式。第一種是越俎代庖(einspringen),我替他人籌措他本來應為自己關切的事情,這時他人變得「依賴和被受宰制」而不自知。第二種是讓他人籌措(vorausspringen),我不取代他人為自己籌劃,讓他人看到真正關係自己的事情,我不去控制他人,換言之,就是令他人成為他自己,而不是我規劃下的棋子。在此,南希進一步疑問,我如何才能讓他人成為他自己,怎樣才算不插手他人對自己生命的關切?海德格並沒有回答。

 

其次,海德格對死亡的分析,並未能真正捕捉「與他人同在」的經驗。在第五十三節裡,海德格認為當我們真正預期到自己的死亡終有一天會來臨,意味著我們同時把將來視為真正會來臨,而非總是尚未到來,真正意識到「隨時都是死期」,而不是「還未輪到我」 。這時候,我們真正意識到自己的死亡不能由他人取代,同時「無人能拿走他人的死亡」【註7】,我的死亡隨時會來臨,難以控制,跟別人毫無關係,促使我決定成為我自己,不再把自己融入他人的生活裡,過著與大眾沒有分別的生活。【註8】如果死亡令我決意把自己跟他人劃分,劃分後的所謂「存活的獨我」【註9】是否完全喪失了「與他人同在」的特質?如果不是,抉擇活出自己的生命的人們,比起跟隨大眾而活的人,「與他人同在」的方式有何轉變?南希認為,死亡所帶來的絕對孤獨,成了海德格的「與他人同在」的概念的界限,因為海德格無法加以說明。【註10】

 

至於抉擇活出自己生命的人們,海德格認為他們可以形成真正的共同體 。海德格曾批評過不分人我的日常生活態度,我好像不是活在自己的人生,而是隨大眾的潮流而活,他稱之為「眾人的獨裁」。【註11】在第七十四節,海德格認為人們可以反抗「眾人的獨裁」,我不再毫無自覺地隨大眾而活,而是為自己抉擇,甘心與他人共同承擔命運。我可以掌握面對死亡的自由,與他人緊密地結合起來,集體地為未來而抉擇,承擔共同的命運,形成人民(Volk)的共同體,寫下歷史。海德格如此形容「與他人同在」的最極致的表現:「來臨到個人身上的事情(Geschehen),成為來臨我們彼此身上的事情(Mitgeschehen),這就形成了命運(Geschick)。」【註12】再者,「只有在通佈與戰鬥中,命運的力量才變得自由。」【註13】正如學者阿特曼(William H. F. Altman)分析,在今天讀來,海德格這段文字頗為抽象,但在1927年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那代人眼中,就很容易領略到海德格呼籲人們為德國命運而參戰的意義,當人們收到國人、親人或朋友的死訊,明白到他們在戰爭中犧牲,成為了建立共同體的巨大力量。【註14】南希毫不含糊地指出這是海德格思想非常危險的地方,甚至帶有「原初的法西斯主義」(archifascisme)的痕跡,因為他鼓勵個人為集體的命運而犧牲,個人孤獨地死去,造就了人民獲得自由的歷史。【註15】

 

南希論同在與展露

 

然而,南希質疑,海德格似乎只著眼於「與他人同在」的兩個較為極端的面向,「眾人的獨裁」和承擔集體的命運,非本己(uneigentlich)和本己的(eigentlich)兩種情況,但並沒有解釋「與他人同在」的經驗為何會使人走向這兩種極端?為何沒有第三種「與他人同存」的經驗?因此,南希提出第三種對「與他人同在」的詮釋。他認為我與他人同在的空間,不是並置,而是特定意義下的「共在」(composition),不可化約為外在的關係。他寫道:「『與他人同在於此』(être-avec-le-là)之所以成立,必然因為我和他人有所接觸,因此彼此感染和入侵, 在我們各自向他人開放的維度之間,甚至只有最低程度,甚至只有如同極微細的衍生物。」【註16】在這種共在的關係中,我和他人既互相黏合,又可互相轉換。在《不經勞作的共同體》(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註17】裡,南希用「展露」(exposition)來形容我和他人的關係,每一個人都是向自我(être-à-soi)和向他人(être-à-autrui)展露,每個人都不是互為外在的主體,在主體的意志介入之前,我必然是已經展露出來的存在。【註18】從這個角度來看,人意味著自我(soi)可以成為主語的我(Je)或受詞的我(moi),人首先是展露,而不是固定和已完成的狀態。同時,人也是向他人展露,成為我們當中的我,或相對於他人的我。展露,成為「與他人同在」的基本特徵,因為展露才可以成為海德格所講「眾人的獨裁」 或命運的共同體中的成員。

 

存在就是分享

 

南希進而主張,海德格所言的「與他人同在」當中的存在(sein)應該理解為分享中的存在。他寫道:「沒有聖體式的結合(communion),也沒有相同的存在(être commun),只有共同存在(être en commun)。」【註19】聖體式的聯合指所有人可以融為一體,成為同質的存在,如同神學中的三位一體說和。相同的存在指所有人都相同,如德意志觀念論裡交互主體性的構想,每個主體在功能、道德和權利上同樣而且平等。共同存在指所有人都同在,但有著各自的個體獨特性(singularités),任何現實形式的共同體,如種族、家庭、國藉、性別、宗教、文化身份或政治派系等,都是共在存在加上人類勞作(oeuvre)的結果,把個體的獨特性加以統合,但並不能取代同在的基本經驗,即我與他人之間既獨特又複數的經驗(singulier pluriel)。例如我今天認為難民破壞我們原有的社會和文化,認同政治上的右派,但當我親身接觸到難民的處境後,我發現難民中有若干害群之馬,其實原住民當中也會有,我可能會改變右派的立場,轉而認同中間派或左派。我可以成為右派的「我們」,也可以成為「左派」的我們,甚或不參與任何黨派,這些選擇是我與他人同在的基礎上加以論述和行動而成,最根本的同在經驗並不會被這些勞作所取締,南希稱之為「不經勞作的共同體」。這種共同體最源初的意思在於向自我和自他人展露,存在是分享(partage),既劃分我和他人,也連繫我和他人在一起。因此,海德格所說的「存活的獨我」並非真正從共同體中獨立出來,只是突出了我的死亡屬於我這一個面向,其實死亡經驗尚有別的面向,而且走向死亡的過程仍然沒有離開與他人同在。

 

Jean-Luc Nancy

共同體就是反抗

 

顯然,南希上述的觀點屬於存在論(ontologie)的論旨,他不是說現實的社會或社群不靠任何人為努力就可形成,而是說現實的社群必然假設「與他人同在」,而且力圖避免跌入海德格的極端看法。南希認為納粹德國的邏輯,不僅是一般以為的減絕他者,清除植根於「血與土」(Blut und Boden)共同體之外的外來者,而且是犧牲的邏輯,「雅利安」共同體裡只要有任何人不合符這個共同體的內在標準,就必須被犧牲,以保存這個共同體。【註20】這種雅利安的共同體顯然屬於海德格所謂的命運共同體,亦即是南希所謂「聖體式的結合」,納粹集中營就是藉由摧毀「與他人同在」來捍衛這種所謂共同體的同質性。【註21】南希批評,海德格的哲學深陷於德國現代哲學中對「人民」或「共同體」(Gemeinschaft)的迷信,也正如今天的極右派幻想通過驅逐外國人(移民和難民),就可以重建國家過去輝煌的歷史文化。這種迷信通過各種言論和行動(勞作),扭曲我們對「與他人同在」的經驗,令人們以為共同體必須建基於某些特質,如文化身份、宗教、語言或國藉等。事實上,人們完全可以跨越這些特質而聯合起來,「不經勞作的共同體」並沒有本質,而且是我們反抗一切固定化的共同體的根源。由此來看,南希的理想同樣適用於批評今天流行的「想像的共同體」說法,當人們在某個時刻特別注重共同體的客觀表現,例如視香港的廣東話文化為共同體的本質,就如同以勞作來改造「與他人同在」的經驗,掩蓋了人們向他人展露而表現的各種行徑, 籠統地說例如對英文文化的響往、對南亞文化的疏離以至近年對中國相關文化的憎恨等,任何一個「想像的共同體」都是勞作的產物,不是源初的「與他人同在」的經驗。依賴「想像的共同體」來指引行動,會漸次令人以為「不經勞作的共同體」原來只是單一的廣東話文化。

 

死亡與愛的同在

 

南希提到兩種經驗來說明「與他人同在」,反抗勞作而成的共同體。第一種是納粹集中營裡囚徒的反抗,即使在最不人道的折磨中,人們仍然可以堅拒接受敵人施加給他們的身份。法國詩人安泰姆(Robert Antelme)在《人類物種》(L'Espèce humaine)中談到,被囚於布痕瓦爾德集中營(Buchenwald)時,當守衛要把他們編排成毫無個體性的囚徒時,他們堅拒被賦予的身份,力求保存和表現自己的獨特性,反抗守衛把他們同質化——該死的猶太人。【註22】我不期然想到囚在同一個集中營的松布朗(Jorge Semprún),他記述目睹社會學家霍布瓦克(Maurice Halbwachs)的死亡,終身難忘。他寫道:「我們將體會到死亡的經驗,如同集體的經驗,更加是友愛的經驗,形成我們的同在(être ensemble),彷彿朝向死亡的同在(Mit-sein-zum-Tode)......」。【註23】

 

第二種經驗是愛。南希接受鄂蘭(Hannah Arendt)的想法,認為愛是「與他人同在」的獨特方式,這裡所說的愛是指愛我們的世界,祈求世界延續下去,因此是共同體的經驗。【註24】我們把歷史裡最高貴和最優秀的言行留傳下來,再次向下一代述說,不是因為我們特別念舊,而是希望偉大的言行可以持續地成為我們世界的一部份,下一代人仍然可以分享到。至於在愛情當中,我的心被展露出來,此刻的我不是主體。當我說「我愛你」,「我」之所以表達出這個意思,因為我早已向「你」展露了我的心跡,我這句話不是要求檢證它的真假,而是展露於一場冒險之中,他人是否愛我,或者我是否真的履行愛情的承諾。【註25】愛情體現了向自我和向他人展露的獨特方式,有別於海德格對「與他人同在」的極端刻劃。海德格一生有過許多關係,但沒怎麼談過愛情的理論,似乎不是偶然的。【註26】

 

註釋:

[1] 我之所以把être-avec翻譯為「與他人同在」,強調「同在」,而不取「共在」,因為「同在」更接近口語裡「我們同在」、「我們一同做某件事」等說法,而且「同在」並無相同的意思,只意謂同處於某一時空,這亦正合南希的意思。

[2]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Paris, Christian Bourgois Editeur, 1999 (troisième edition), 82.

[3]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Cahiers philosophiques, 2007/3 (N° 111), 66-78.

[4] 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Tübingen: M. Niemeyer 1972, 120.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trans. by John Macquarie & Edward Robinso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2, 156.

[5] Sein und Zeit, 56. Being and Time, 83.

[6]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68.

[7] Sein und Zeit, 240. Being and Time, 284.

[8] Sein und Zeit, 263. Being and Time, 308.

[9] Sein und Zeit, 188. Being and Time, 233.

[10]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72.

[11] 海德格原文為 …… das Man seine eigentliche Diktatur,我不譯為「他人的獨裁」,因為此處眾人或我們(das Man)並非指我之外的其他人(Andere),而是我不去劃分我和他人,我活著如同眾人活著,這種不分人我的狀態遏抑了我對屬於自己的未來和死亡的自覺,猶如政治上的獨裁。

[12] Sein und Zeit, 384. Being and Time, 436.

[13] Sein und Zeit, 384. Being and Time, 436.

[14] William H. F. Altman, Martin Heidegger and the First World War: Being and Time as Funeral Oration, Lanham, Md.: Lexington Books, 2012, Chapter 6. 同樣的詮釋觀點可見Domenico Losurdo, Heidegger and The Ideology of War: Community, Death, and the West, trans. by Jon and Marella Morris,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1, Chapter 2.

[15]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69. 南希引用了Philippe Lacoue-Labarthe的說法,「原初的法西斯主義」出自La fiction du politique: Heidegger, l'art et la politique,

Paris: Christian Bourgois Editeur, 1987, 159. 然而,Lacoue-Labarthe並不是完全肯定海德格思想具有「原初的法西斯主義」的特點,原因在此無法詳論。

[16]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74.

[17]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Paris, Christian Bourgois Editeur, 1999 (troisième edition). 我把書名譯為《不經勞作的共同體》,因為南希的意念來自布朗修,強調共同體並非人類勞作而成之物。南希寫道:「共同體必然座落於布朗修(Blanchot)所稱的閑散(désoeuvrement)之中。在閑散之下或之外,離開勞作之物(oeuvre),不再需要加以生產或完成之物,而是遭遇中斷、破碎和懸擱。單獨的存在者(êtres singuliers)的個體性(singularité)中斷或懸擱起來,就形成共同體。共同體不是單獨的存在者的作品(oeuvre),也不以單獨的存在者作為其作品,正如共同體不是作品,也不靠單獨的存在者經營而成——因為共同體純屬單獨的存在者的存在(être)——他們的存在於其界限上被懸擱。 社會、經濟、科技和制度的勞作之物經過閑散,就成了交流。」見法文第三版,頁79。讀者應注意,此書的英譯本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1991)根據法文本第一版譯出,所以有約一半內容跟法文第三版有別,本文只標註法文本第三版。我也不跟從臺灣中譯本《解構共同體》(蘇哲安譯),因為一般來說「解構」對應法文déconstruire或 déconstruction,南希在此書並沒有強調解構作為他的重要方法。我也不跟從中國大陸中譯本《無用的共通體》(郭建玲、張建華和夏可君譯),因為「無用」一詞顯然接近譯者的詮釋多於作者的看法,「共通體」一詞雖然突出了相通之意,正如南希有時會用trans-來表達此意,但是犧牲了共同體成員一同去行動的意義,加上考慮到南希強調communauté,composition和comparution等字中的前綴com-,有聚集和一同的意思,所以我還是譯成「共同體」。

[18]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207.

[19]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208.

[20]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36.

[21]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87.

[22]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88.

[23] Jorge Semprún, L'Écriture ou la vie, Paris, Gallimard, 1994.

[24]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78.

[25] Jean-Luc Nancy,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trans. by Peter Connor and others,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c1991, 89. 此部份並不收在法文本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26] Jean-Luc Nancy,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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