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預言與危機——紀念1917年俄國革命100周年(二)|汪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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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決權與中國革命

 

關於俄國革命的解釋和評價,始終存在著兩種視野,即歐洲的視野和非歐洲的(尤其是亞洲的)視野,兩者之間相互交叉,但區別仍然是清晰可辨的。就那一時代的政治運動而言,歐洲的視野主要是從19世紀歐洲工人運動和共產主義運動及其對立面(以自由民主、人權、市場經濟等為依託展開的批判)的脈絡中展開的,而亞洲的視野則著眼於帝國主義、殖民地問題和民族解放運動等方面。在圍繞十月革命的眾多爭議中,核心的三個問題基本上都是從歐洲的視野或歐洲社會主義運動的視野出發的。這三個問題是:戰爭與和平問題,尤其是列寧所主張的退出戰爭,尋求國內革命的戰略問題;民族自決權問題,尤其是少數民族的「退出權」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民族革命與階級革命的關係問題;無產階級專政問題,即作為過渡的國家與民主的關係問題。在歐洲社會主義運動的激進領袖盧森堡所列舉的布爾什維克在特定條件下「被迫採取的行動」(卻作為一般真理推銷給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如下幾點是關鍵性的:為了讓農民支持革命,不得不讓農民佔有土地而不是實行土地國有化;為了爭取少數民族的支持,竟然將為反對米留可夫和克倫茨基的戰爭政策而提出的「民族自決權」政策(尤其是各民族有權獨立決定自己的命運「直到與俄國實行國家分離」的口號)作為革命後國內政策的核心;在十月革命前,布爾什維克要求召開立憲會議,並對克倫茨基政府的拖延政策給予激烈攻擊,但革命之後,列寧和他的同志們解散了舊的立憲會議,卻無意舉行新的立憲會議選舉……【註24】「他們對於立憲會議、普選權、言論和集會自由,總之對於人民群眾的民主主義基本自由的全部設施(這些基本自由加在一起構成了俄國本身的『自決權』)明顯地採取十分冷漠的蔑視態度,卻把民族自決權當成民主主義政策的珍寶,為了它,一切現實批判的實事求是的觀點都必須停止發表。」【註25】對於盧森堡而言,民族自決權是俄國革命者對於國際工人運動所犯的一個不可饒恕的罪責。

 

與歐洲社會主義者對於十月革命的理論批評和政治譴責不同,中國和其他亞洲國家對於俄國國內發生的政治鬥爭和布爾什維克的政策所知有限,最初的反應主要集中於俄國革命者對於東方問題和被壓迫民族截然不同於西方列強的態度。歐洲革命者並非不瞭解帝國主義時代及東方問題的重要性,但他們對「東方問題」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19世紀的歐洲觀念。對他們而言,「東方問題」主要是指伴隨俄羅斯帝國勢力擴張與奧斯曼帝國逐漸衰敗過程中在相對於歐洲的近東地區所面臨的問題。換句話說,「東方問題」不過是俄國、奧地利、英國、法國、奧斯曼以及普魯士之間爭奪霸權的帝國遊戲。西歐的馬克思主義者和共產黨人認為19世紀西歐面臨的是工人階級爭取自身權利的革命浪潮,而「東方問題」不過是帝國爭霸的舊問題,從而他們對於民族問題的態度與同一時代「東方的」改革者和革命者截然不同。1847年,馬克思在革命的前夜針對波蘭危機發表過一個著名的斷言:「應該在英國解放波蘭,而不是在波蘭解放波蘭」【註26】,這一態度也可以延伸至其他東方國家;但是,在1866至1869年前後,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對波蘭和愛爾蘭問題的分析中,已經認識到工人階級的解放與民族運動之間並沒有這樣一條捷徑。1866年1月底至4月6日,恩格斯應馬克思的請求寫了一組題為《工人階級同波蘭有什麼關係?》的文章,闡明共產國際在民族問題上的立場,即一方面批判蒲魯東的民族虛無主義,另一方面揭露波拿巴集團的所謂「民族原則」,他明確指出:「對於波蘭、德國和意大利來說,力求恢復民族統一就成了一切政治運動的第一步,因為沒有民族統一,民族生存只不過是一個幻影。」【註27】馬克思本人在1866年草擬的《臨時中央委員會就若干問題給代表的指示》中專門談及了「波蘭問題」。這一節的法文版標題是:「關於通過實現民族自決權並在民主和社會的基礎上恢復波蘭的途徑來消滅俄國在歐洲的影響的必要性」【註28】這也意味著:早在1866年前後,民族自決權問題已經出現在歐洲共產主義運動的議程之中了,但其變成革命的中心問題卻有待「東方問題」自身的演變。

馬克思與恩格斯

在1917年革命爆發之際,「東方問題」早已不再是馬克思所說的「對土耳其怎麼辦」或如何看待俄國擴張的問題,【註29】而是如何在東方,尤其是亞洲這一帝國主義的薄弱環節尋找新的革命契機的問題。用列寧的話說:「在東歐和亞洲,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代是在1905年才開始的。俄國、波斯、土耳其和中國的革命,巴爾幹的戰爭等,就是我們這個時代我們『東方』所發生的一連串有世界意義的事變。」【註30】也正由於此,殖民地社會的革命者對於民族自決權問題有著不同於歐洲社會主義者的感受和理解。事實上,俄國革命在民族問題上的立場與「亞洲覺醒」的進程是內在相關的。在自決權問題上,盧森堡從歐洲工人運動的角度提出批評,她強調的是工人階級的聯合、團結和共同鬥爭,而列寧對於革命的設想以對帝國主義時代的革命契機的探索為前提。帝國主義時代的薄弱環節很可能存在於歐洲之外的地方,他從1905年俄國革命、1907年伊朗革命、1909年土耳其革命,尤其是1911年中國革命的經驗中,已經發現「亞洲的覺醒」所包含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潛能。不但盧森堡等西歐革命者,而且包括托洛茨基在內的俄國布爾什維克,在十月革命爆發的時代,都未曾深入地思考過亞洲革命的可能性問題。他們也從未將俄國革命放置在「亞洲的覺醒」的序列之中思考。

 

在當代西方的左翼對於「失敗」的思考中,在對階級革命、政黨政治、國家資本主義的批判中,民族自決權也基本上與民族主義範疇一道,被置於20世紀革命與生俱來的「妥協面」而擱置一旁。因此,在西方左翼對俄國革命的反思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源自歐洲工人運動和社會民主黨人的戰略策略分歧,卻幾乎看不到這一革命的另一個譜系,即亞洲革命的譜系。在這個革命譜系中,俄國革命者對於俄國作為一個凶惡且腐朽的帝國主義國家的認識與中國革命者對於中國作為一個被壓迫民族的認識產生了重疊共識,兩者所從事的革命的區分也正是以這一重疊共識為前提的。這是兩場性質和道路均非常不同卻緊密相連的革命。因此,一個合理的問題是:俄國革命是歐洲革命的衍生物,但如果將這一革命同時放置在「亞洲覺醒」的序列中,我們是否可以看到一些不同的東西?

 

十月革命是與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先後降臨的。1918年戰爭結束時,威爾遜主義出場,亞洲和其他被壓迫民族尚未看清他的民族自決主張中對歐洲殖民主義的妥協和回護,以至於「先進的中國人」未必能夠區分列寧的民族自決權主張與威爾遜主義。威爾遜主義在巴黎和會上的破產正好凸顯了俄國革命者的不同凡響之處。人們驟然發現:十月革命後,布爾什維克立刻頒布了《和平法令》,在譴責帝國主義戰爭的同時,提出立即和談和停戰的建議,並宣佈廢除沙俄和臨時政府締結的一切秘密條約。從1917年11月9日起,在短短的一個月里,布爾什維克公佈了100多份秘密外交文件。1917年12月3日,蘇維埃政權頒布由列寧和斯大林共同起草的《告俄國和東方全體伊斯蘭教勞動人民書》,在宣佈取消沙皇政府簽訂的瓜分波斯和土耳其以及俄國侵佔君士坦丁堡的各種秘密條約的同時,重申了民族自決權的思想原則,支持一切被壓迫民族的民族解放運動。1918年1月25日,全俄第三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通過了由列寧、斯大林和布哈林共同起草的《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重申在民族自決的基礎上,廢除一切秘密條約,「同資產階級文明世界的野蠻政策徹底決裂。」【註31】後一方面明確地標誌著歐洲視野中的「東方問題」已經轉變為一個新的世界關係中的「東方問題」——十月革命將落後的東方民族與先進的西方民族同時組織到反對帝國主義的共同鬥爭之中了。

 

十月革命紀念日的人群

因此,民族自決權不再是與歐洲的社會主義運動無關的、僅僅是東方反對民族壓迫和奴役的局部鬥爭,而是構築全球性的反對帝國主義革命戰線的現實可行的戰略問題。所有這一切不但標誌著社會主義外交思想及其實踐的誕生,而且也意味著俄國革命者已經將被壓迫民族納入「革命階級」的範疇——20世紀的革命並不僅僅是工人階級的革命,而且也是一切被壓迫人民的革命。正由於此,中國和東方伊斯蘭教國家及其政治領袖從沒有像盧森堡那樣,在民族自決權問題上指責俄國革命。他們不是從歐洲工人運動的角度,而是從帝國主義時代的民族解放的角度,看待俄國革命的意義,並從這裡出發尋找民族運動與階級運動的相互聯繫。在中國革命中誕生的人民或人民群眾這一內涵和外延不斷滑動的政治範疇就是由這一新的全球視野所激發的。這一不同於歐洲工人階級運動的革命思想對於中國革命和所有第三世界的解放運動具有難以估量的巨大意義。這是由帝國主義時代及其對世界關係的改造所決定的,同時也是由俄國革命與亞洲革命的歷史聯繫(甚至連托洛茨基這樣的革命者也需要許多年才重新認識中國革命的潛力)所決定的。

 

在1911年中國革命爆發並於次年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之後不久,列寧連續發表了《中國的民主主義和民粹主義》(1912)、《亞洲的覺醒》(1913)和《落後的歐洲和先進的亞洲》(1913)等文,歡呼「中國的政治生活沸騰起來了,社會運動和民主主義高潮正在洶湧澎湃地發展」【註32】,詛咒「技術十分發達、文化豐富、憲法完備的文明先進的歐洲」正在資產階級的領導下「支持一切落後的、垂死的、中世紀的東西」【註33】。列寧的判斷是他的帝國主義和無產階級革命理論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照他的觀點,隨著資本主義進入帝國主義階段,世界各地的被壓迫民族的社會鬥爭就被組織到世界無產階級革命的範疇之中了。這一將歐洲革命與亞洲革命相互聯繫起來進行觀察的方式可以追溯到馬克思1853年為《紐約每日論壇報》撰寫的文章《中國革命與歐洲革命》。列寧把俄國看作是一個亞洲國家,但這一定位不是從地理學的角度,而是從資本主義發展的程度的方面,從俄羅斯歷史發展的進程方面來加以界定的。在《中國的民主主義和民粹主義》一文中,他說:「俄國在許多方面無疑是一個亞洲國家,而且是一個最野蠻、最中世紀式、最落後可恥的亞洲國家」。【註34】儘管列寧對中國革命抱有熱烈的同情態度,但當問題從亞洲革命轉向俄國社會的內部變革時,他的立場是「西歐派」。19至20世紀的俄國知識分子將俄國精神視為東方與西方、亞洲和歐洲兩股力量的格鬥和碰撞。在上述引文中,亞洲是和野蠻、中世紀、落後等概念聯繫在一起的範疇,然而恰恰由於這一點,俄國革命本身帶有深刻的亞洲性質(即這一革命針對著俄國這一「亞洲國家」所特有的「野蠻的」、「中世紀的」和「落後可恥的」社會關係)而同時具有全球性的意義。

 

亞洲在世界歷史修辭中的這種特殊地位決定了社會主義者對於亞洲近代革命的任務和方向的理解。在閱讀了孫文的《中國革命的意義》一文後,列寧對這位中國革命者提出的超越資本主義的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綱領進行了批評,他指出孫文的綱領是空想的和民粹主義的。在他看來,「亞洲這個還能從事歷史上進步事業的資產階級的主要代表或主要社會支柱是農民」,因而它必須先完成歐洲資產階級的革命任務,而後才談得上社會主義問題。他嫻熟地運用歷史辯證法,一方面斷言孫中山的土地革命綱領是一個「反革命」的綱領,因為它背離或超越了歷史的階段,另一方面又指出由於中國社會的「亞洲」性質,這個「反革命的綱領」恰恰完成了資本主義的任務:「歷史的諷刺在於:民粹主義為了『反對』農業中的『資本主義』,竟然實行能夠使農業中的資本主義得到最迅速發展的土地綱領。」【註35】

 

國父孫中山

列寧對中國革命的認識產生於他對1861年俄羅斯改革,尤其是1905年革命失敗所做的長期思考。1861年,在與英、法進行的以爭奪巴爾幹地區和黑海控制權為目的的克里米亞戰爭失敗後,亞歷山大二世推行了廢除奴隸制的改革。如果以最為簡略的方式勾勒這場改革的特點的話,那麼,我們不能忽略如下兩點:第一,這場改革不是源自俄國社會內部,而是產生於外部壓力;第二,1861年2月19日頒布的《解放法令》是在充分保證地主利益的前提下進行的,俄國農民卻為這個由上至下的工業化過程承擔了沈重的代價。列寧斷言1861年產生了1905年,其原因即在於此。【註36】從1861年改革到1905年革命,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摧毀了村社經濟,但土地集中現象未能產生農業資本主義,而是導致了村社農民要求沒收地主土地並將它們重新歸還給他們的強烈要求。【註37】是像民粹派幻想的那樣重返已經被摧毀的村社,還是探索不同的發展道路?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和思考脈絡中,列寧對1905年革命的總結和思考與如何解決俄國土地問題密切地聯繫在一起。1907年,列寧撰寫了《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一文【註38】,以俄國土地問題為中心,提出了農業資本主義的兩種模式,即「普魯士道路」和「美國道路」,所謂「普魯士道路」即通過國家與地主階級的聯合,以暴力方式剝奪農民,摧毀村社及其土地佔有制,最終將農奴主—地主經濟改造為容克—資產階級經濟。而「美國道路」則是「可能有利於農民群眾而不是有利於一小撮地主」的土地方案,「就是土地國有化,廢除土地私有制,將全部土地轉歸國家所有,就是要完全擺脫農村中的農奴制度,正是這種經濟上的必要性使俄國農民群眾成了土地國有化的擁護者。」通過對俄國土地改革和1905年革命為什麼會失敗的總結,列寧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俄國社會條件下,「土地國有化不僅是徹底消滅農業中的中世紀制度的唯一方式,而且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可能有的最好的土地制度」。【註39】

 

   列寧認為,俄國民粹派的土地綱領勢必引導俄國重新回到村社份地化的小農經濟制度,而這種經濟制度無法提供資本主義發展的動力;他贊同「美國道路」,一是因為只有通過土地國有化擺脫中世紀的土地關係,才能提供發展農業資本主義的可能性,二是因為俄國存在著大量的未開墾土地,從而存在著走「美國道路」而不是其他歐洲國家道路的條件。發展資本主義的農業必然包含了對舊有的社會關係的強制性的改造,「在英國,這種改造是通過革命的方式、暴力的方式來進行的,但是這種暴力有利於地主,暴力手段的對象是農民群眾」;「在美國,這種改造是通過對南部各州奴隸主農莊施行暴力的方式來進行的。在那裡,暴力是用來對付農奴主—地主的。他們的土地被分掉了,封建的大地產變成資產階級的小地產。對於美國許多『空閒』土地來說,為新生產方式(即為資本主義)創造新的土地關係這一使命,是由『美國土地平分運動』,由40年代的抗租運動(Anti-Rent-Bewegung),由宅地法等等來完成的。」【註40】「民粹主義者以為否定土地私有制就是否定資本主義。這是不對的。對土地私有制的否定表達了最徹底地發展資本主義的要求。」【註41】

 

   正是從這一視野出發,列寧看到了孫文的革命綱領所具有的真正的革命潛能,他驚嘆這位完全不瞭解俄國的「先進的中國民主主義者」簡直像一個俄國人那樣發表議論,提出的是「純粹俄國的問題」:「土地國有能夠消滅絕對地租,只保留級差地租。按照馬克思的學說,土地國有就是:盡量鏟除農業中的中世紀壟斷和中世紀關係,使土地買賣有最大的自由,使農業有最大的可能適應市場。」【註42】與此相對照,「我國的庸俗馬克思主義者在批評『土地平分』、『土地社會化』、『平等的土地權』的時候,卻局限於推翻這種學說,從而暴露了他們蠢笨的學理主義觀點,他們不能透過僵死的民粹主義理論看到活生生的農民革命的現實。」【註43】通過把孫文的革命綱領放置到俄國特定的歷史背景中考察,列寧得出了「俄國革命只有作為農民土地革命才能獲得勝利,而土地革命不實現國有化是不能全部完成其歷史使命的」【註44】這一結論。如果說「美國道路」區別於「普魯士道路」和「英國道路」的特徵是它的國有化方案,那麼,「中國道路」卻代表著一個自下而上的「農民土地革命」。

 

註釋

註24:羅莎•盧森堡:《論俄國革命•書信集》,第11-13、15-19、21-25頁。

註25:同上,第15頁。

註26:馬克思 :《1847年11月29日在倫敦舉行的紀念1830年波蘭起義十七週年的國際大會上的演說》,中央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88頁。

註27:恩格斯:《工人階級同波蘭有什麼關係?》,中央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16卷,第174頁。

註28:馬克思:《臨時中央委員會就若干問題給代表的指示》,同上,第222頁。

註29:馬克思、恩格斯:《不列顛政局—流亡者—土耳其》,《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9卷,第6頁。

註30:列寧:《論民族自決權》,《列寧選集》(第二版)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7-518頁。

註31:邢廣程:《蘇聯高層決策七十年》第一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第93頁。

註32:列寧:《亞洲的覺醒》,《列寧選集》(第二版)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7頁。

註33:列寧:《落後的歐洲和先進的亞洲》,同上書,第449頁。

註34:列寧:《中國的民主主義和民粹主義》,同上書,第423頁。

註35:同上,第428頁。

註36:1889年官方的統計資料顯示,一個俄國普通農民家庭的各種賦稅佔了純收入的70%,一個俄國農民交納的「賦稅」超過了他的貨幣純收入的一倍,「農奴制代役制也未必有這麼高」,而破產農民即使想放棄份地還必須交納額外費用來「倒贖」份地。列寧:《19世紀末俄國的土地問題》,《列寧全集》(第二版)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4-85頁。

註37:關於俄國農業改革問題的討論,參見呂新雨:《鄉村與革命》,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7-37頁。

註38:《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寫於1907年11-12月,1908年在彼得堡付印,但未及面世,被沙皇檢查機關沒收並毀掉,只剩下一冊,而且沒有結尾部分。1917年9月由「生活和知識出版社」重版,列寧補上結尾部分。但1908年夏,根據波蘭社會民主黨人的請求,列寧曾以作者身份為波蘭《評論》雜誌寫了本書的簡要介紹。見《列寧傳》上冊,蘇共中央馬克思列寧主義研究院集體編寫,三聯書店,1960年,第4頁。

註39:列寧:《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列寧全集》(第二版)第16卷,第389-391、392、393頁。

註40:同上,第240、242頁。

註41:同上,第278頁。

註42:列寧:《中國的民主主義和民粹主義》,《列寧選集》(第二版)第2卷,第427頁。

註43:列寧:《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列寧全集》(第二版)第16卷,第247頁。

 [44] 同上,第392頁。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海螺公社」,原載《文藝理論與批評》雜誌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