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始祖:楊朱

撰文:曾繁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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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中國傳統對禮節的尊重和拘泥源於儒家思想的傳承,中國人對個人利益的高度重視則是楊朱思想的殘留。楊朱,字子居,傳為戰國初期的魏國人,生平已不可考,其主張於當時極其流行,有「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之說(語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指楊朱與墨子的理論曾壟斷思想界。戰國後期至漢武帝期間,法、道、儒三家相繼興盛,楊朱思想漸被淡忘,時至今日已無相關經典傳世,只餘零碎記錄。

 

今人常借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俗語來使損人利己的行為合理化,這種借用隱約帶有一種源自遠古的權威,我們雖然無法考究這句話是否源自楊朱學說的延伸,但透過拆解楊朱的主要觀念,我們至少可理解該俗語背後的個人主義觀念的合理性和限制。

關於楊朱的容貌、生平以及思想流傳並無許多史料記載。(資料圖片)

 

「只為自己」方為上策

 

《孟子》、《韓非子》、《列子》等先秦經典均提及楊朱「一毛不拔」的主張,如《孟子.盡心章句上》記載:「楊子取為我,拔一毛以利天下,不為也。」意思是楊朱以「自我」作為道德立論的中心,認為個人不應為了利及他人而使自己有絲毫損失,原意與吝嗇無關。

 

在《中國哲學簡史》中,中國近代哲學家馮友蘭似乎為楊朱的極端個人主義辯護。他比較以上引文和《韓非子》所述楊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脛一毛」,指出楊朱思想有兩個重點,前者只帶出「人人為自己」,而後者則顯示「輕物重生」。在他的論述中,「輕物重生」的養生價值和政治作用,似乎讓「一毛不拔」成為合乎理性、非僅止於個人功利的選擇。

 

「輕物重生」是一種輕看外在環境、重視自己生命的人生態度,除了不損己利人外,亦在於滿足個人慾望。《列子.楊朱篇》載,楊朱認為人應愛惜自己的身體,不使之有損,並應享受「豐屋、美服、厚味、姣色」,即對住屋、衣飾、飲食和情色方面有高於基本的追求(但非強求)。這樣做,既可讓人合符天性地生活,亦不受限於自己的理念和他人的需求。倘若每個人都只需為自己、不需為別人付出,天下便不會因互相干涉而產生紛爭,因而太平。

深入民心但離地的個人主義

 

是否遵從楊朱的個人主義就天下太平?

 

中國在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經了一次個人主義的高潮,在集體主義的包裝下,年輕的狂熱分子批鬥師長、與被政治標籤的家人缺裂,當他們被下放到鄉村後,發現即使是「最有資格」教導他們的農民,也跟他們一樣,自私非常。在高壓政策之下,中國除實現毛澤東式的共產主義,也達致楊朱「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的理想境界。(有趣的是,楊朱「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的反霸道主張帶有強烈的共產主義味道。)無疑,中國在毛澤東統治下一片治世,但那段歷史夾雜許多猜忌、出賣、欺騙等傷痛記憶。

 

以文化大革命論證楊朱思想的弊端或許屬於不當類比,因為楊朱所重視的「不損己」,亦意味個人不為私利而損害他人。不損人、不損己,有點近似西方以功利目的為中心的自由主義倫理觀,這倫理觀建基於工業革命中迅速發展的中產階級,透過讓政府承擔福利責任來減低個人對他人的義務,即如窮人由政府提供生活補助,而較富有者只需專注賺錢,準時交稅,不需額外操心。


據可考的資料,楊朱的個人主義不包括福利主義,故會導致「見死不救」的情況,這就如一個人看到另一個人被搶劫,自己既袖手旁觀,同時沒有警察機關可提供協助,袖手旁觀者甚至會假設被劫者自己能解決問題。但即使楊朱的個人主義包括福利主義,情況亦未必樂觀,因為目擊者可基於人生安全、協助所需時間、電話費等因素,而漠視被搶劫者的需要,即使警察機關存在,亦無法及時解決被搶劫者的需要。

文化大革命的浩劫是否就是楊朱思想的體現?(資料圖片)

 

楊朱的個人主義出於精英思維,既把完美自足的「我」設定為本體論和道德系統的核心,又假設其他外在的「我」同樣完美自足。在他的理想框架下,「我們」自己顧自己,不需倚賴他人亦不受他人約束,享受最大的自由。當然,人不可能完美自足,但對於倚靠性較低的精英而言,楊朱的思想非常吸引,因為他們不需對倚靠性較高的中下層負責。這種個人主義同時帶有階級意識,把合符規範的視為常人、不能自理的突顯為失敗者,可悲的是,為了不成為最底層的人,底層的人也可以為私利而對他人的痛苦置若罔聞,以「高人一等」作行事準則和理由。

 

新保護主義正在世界各處冒起,撕裂社會並剝削部分低下層人民,彷彿在誅滅「不為自己」的人,讓「為自己」的人橫行霸道。反楊朱的思考和實踐是有時代需要的。倘若各人能誠實地審視自身的缺憾多於私利,尋求平等互助而非一毛不拔,便可發現自己與別人同樣需要「利他」,而非僅僅「利己」,這可抗衡盲目而埋沒愛心的世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