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主席督辦反腐 吏治:越共十三大前的關鍵問題

撰文:茅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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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2月16日,決定越共「十三大」具體進程和議程的「越共十二屆十四中全會」仍在進行。這場大會是越共新一屆領導班子的預演,越南在2025年前的高層結構基本上也可由此確定。

不過,就河內近期的高層活動來看,越共十三大的重點恐暫與領導人的交接班無關:越共總書記、越南國家主席阮富仲在11月下旬以來督辦河內年內「嚴辦」、「初審」的十大專案正提醒外界,河內在此後傾注的重點可能仍在以反腐、吏治為中心的內政治理上。這也是河內當下的最重大問題。河內在這一問題上的處理效率,也成了值得觀察的指標。

以阮富仲為首,以越共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國旺、總理阮春福以及國會主席阮氏金銀三人為輔的體制暫不會生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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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富仲的十大專案

相對於早就起草完畢,只待宣讀的越共「十三大」文件,阮富仲從11月18日之後就再次激活了河內反腐活動的相關進程,並在當月25日宣布了越南「中央反腐敗指導委員會」在2020年前需要儘快審理的五大要案。

這五起案件分別是河內疾控中心(CDC)串通投標案、西貢啤酒公司巨额國有資產流失案、越南油氣施工股份總公司窩案(即丁羅升、鄭春青案)、安慶集團股份公司案(即胡志明市高速公路投標案,此案仍與丁羅升有關)和東亞股份貿易銀行洗錢案(即峴港潘文英武窩案)。

除河內CDC案發生在新冠疫情期間外,其他各案均為調查三年以上的窩案,其中西貢啤酒公司案的部分案犯還潛逃至法國多年,越方直到2020年11月才發出紅色通緝令。

河內方面在新冠疫情下的有力表現,讓越共的威望得以隨反腐繼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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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阮富仲還在此後宣布了河內需要嚴辦嚴查的五起案件,分別是河內日強科技公司洗錢案、峴港廣義高速公路質量問題案、西貢農業公司貪污案、太原鋼鐵公司國有資產流失案和越南衛生部及藥品管理局販賣假藥案。上述幾起案件也是自2019年以來,被河內反腐委員會定點調查的案件。

考慮到河內方面已經先後在12月5日和14日對日強公司洗錢案和太原鋼鐵公司案的多名涉案人員提起訴訟,並把牽涉日強案的河內前市委副書記、人民委員會主席(相當於市長)阮德鍾等高官定罪下獄。並在14日前分別開始對此前五起要案的審理,至此,河內方面在阮富仲親自幹預之下的效率也展示了令人吃驚的一面。

越南效率從何而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反腐可能也是河內方面近年來難得能體現效率和速度的領域,考慮到越方近年來最突出的問題莫過於經濟犯罪,這使得越方檢查、調查機構可以通過沒收、凍結財產來體現工作效率。

在阮富仲親自幹預下,河內輕軌2A線有望在2021年1月正式啟動

譬如在2020年內,越方就暫時控制了約合3.851萬億越南盾(約合12.94億港元)和1,686萬美元資產流出國外,其民事判決執行機構也累計追回近14.017萬億越南盾(約合47.11億港元)資產。這較之阮富仲在10月中旬埋怨的「河內經常被批評慢而又慢」無疑就顯出了相當的反差。

畢竟,越南並非不能成事,但他們的成績大多需要在壓力之下才能產生。這種極限體驗不是越南在社會轉型期應該採取的常規手段。河內已確立了自己「經濟、文化、社會、國防安全、對外、黨建和反貪反腐」的行動焦點,反腐反貪又是阮富仲親自過問的行動中心。這才讓執行力的不足的河內當局有了展現效率的舞台。

資料顯示,越南當局至今仍在人事問題上大做文章,進而強調幹部隊伍的紀律性和純潔性,阮富仲自2018年以來推廣的「反腐」工作已經常態化,河內方面在「言行一致、無禁區、無例外、無特權」的反腐行動中仍在打磨其領導班子、培養青年幹部。

隨着越共開始提拔新一批青年幹部,主政多個省市;在河內等地,還通過空降幹部等手段加大幹預力度,河內能否在2020年1月下旬的「十三大」後進一步扭轉態勢,提振民心,外界亦可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