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子跨數省傳播「主神教」 被指「組織、利用邪教組織」判囚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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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反邪教網周四(7日)報道,兩名內地女子因跨省傳播「主神教」,發展信徒,意圖「恢復邪教組織」,在去年12月被安徽省黃山市祁門縣人民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及罰款。

兩名內地女子因跨省傳播「主神教」被安徽法院判刑。(中國反邪教網)

報道稱,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旭兵,李書玲兩人於十多年前加入邪教組織「主神教」。其中劉旭兵先後在湖南、湖北、江蘇、安徽等地傳播「主神教」,發展、控制邪教信徒,組織邪教活動。李書玲則跟隨他人一起在湖北、安徽範圍內傳播「主神教」。

兩人其後更一同以「主神教」安徽省級權柄(權柄,主神教職務)身份,並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資料在安徽發展、控制安徽「主神教」信徒,組織活動。直至2017年5月,劉旭兵、李書玲冒用其他信徒身份資料進行傳教時,留下部分「主神教」宣傳品,被安徽黃山當地巡羅的民警抓獲。

兩名被告被指在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資料在安徽組織邪教活動。(中國反邪教網)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旭兵、李書玲明知「主神教」被國家認定為邪教組織並予以取締,仍然手寫自製「主神教」邪教宣傳品,跨省傳「主神教」,發展信徒,意圖恢復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因此依照內地刑法規定,判處劉旭兵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處被告人李書玲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據悉,「主神教」是另一教派「被立王」所派生的一個教派,1998年被中國政府宣布為邪教組織加以取締,「主神教」教主劉家國同年6月被捕,並在10月被判處死刑。

(中國反邪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