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出納挪用575萬公款求「大師」綁姻緣 職務侵佔罪成獲刑5年
為了挽回男友,山西一公司女出納竟挪用575萬元(人民幣,下同)公款請大師「綁姻緣」,結果被騙,更因為構成職務侵佔罪獲刑5年。
1996年出生的郭某萍曾擔任山西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出納,某次偶然間聽說風水命理求姻緣的說法,便欲尋求風水大師,通過算命做法事的方式促成自己與男友的姻緣。
郭某萍在網上找到一家名為「元神天師」的店鋪,購買價值1000元的福袋為自己祈福,卻沒有等到男友回心轉意、死心塌地。她於是詢問網店客服「正一真人」如何才能與男友和好,對方聲稱其男友身上有不乾淨的東西,導致感情不和睦,需通過做法來驅除。
郭某萍不虞有詐,先後在網店下單更大金額的祈福、做法事服務。後來,客服稱超過 10000元的訂單不能在網店下單,需要添加微信好友轉賬。郭某萍在微信加好友後,十分虔誠地向對方訴苦,對方則指其男友需斬桃花、其本人身上有「髒東西」纏身、其家人需要「驅魔」「還陰債」,以此為由讓她購買符咒、做法事、燒元寶等產品及服務。
期間,郭某萍多次向「大師」表達自己因購買上述服務,信用卡、貸款透支很多錢,還要還房貸,已負債累累。對方以可以「開財庫門,補金山銀山進去」為由,勸說她繼續購買網店服務。郭某萍深信不疑,於是利用自己出納身份的便利條件,私自將公司的錢款轉至自己賬戶據為己有,共607萬餘元。
2021年9月,「大師」在太原落網。隨後,郭某萍看到某公安機關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一篇文章,才猛然意識到自己遭遇詐騙,隨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報案時,郭某萍如實供述自己侵佔公司資金的事實——公司的U盾、銀行卡及密碼、現金均由她一人保管,在一年半的時間內,她先後從公司賬戶轉走600萬餘元。郭某萍交代,對方一直嚇唬稱其家人會遭遇各種災禍,「我就一直給他們錢,讓他們幫我做法事 」。
據查實,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9月13日間,郭某萍從「元神天師」網店購買祈福、做法事等服務累計超過40次,單次金額從幾百元至一百多萬元不等,支出超過575萬元。
報警被騙的郭某萍,同時也成為被告人。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佔罪,被依法判囚5年,罰款20萬元。
至於涉案的「風水大師」邵某、華某,則因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手段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不區分主從犯,被判囚15年、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