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錢4000】獲批表格存七年 衍私隱外洩風險 私隱專員促防範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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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合資格人士派發四千元的「關愛共享計劃」上周五(1日)起接受申請,政府目前共印製至少233萬份表格,不僅至少耗用近466萬張紙,被指「環保災難」,其衍生的私隱外洩風險亦引起擔憂。
外界關注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審批申請後,會以甚麼方式處理數以百萬計、載有個人資料的申請表格。政府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職津辦在完成處理關愛共享計劃的申請後,成功獲批申請的表格會保存七年,不獲批申請的表格保存兩年,保存期滿時,申請表格會予以銷毀。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有關政府部門須採取有效保安措施,妥善處理及刪除計劃申請者的個人資料,防止資料外洩或被盜用,否則便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

派錢4000元的關愛共享計劃,吸引大批市民遞表申請,早前多個政黨及區議員「一車車」將收集回來的申請表交予政府部門。(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是次派錢4000元安排混亂,惹來各方批評,其中政府不設網上系統接受市民申請,只接受以手寫表格申請,除了被批評費時失事,亦被斥浪費紙張。

政府目前共印製至少233萬份表格,計劃過後,重逾廿多噸的申請表格將淪為「廢紙」,到底當局會如何處理這些表格?會以政府檔案方式保存表格?還是送往堆積區?

關愛共享計劃的申請須知未有明確訂明處理方法,僅稱:「本處及獲本處授權的代理 / 機構將使用申請人在這項申請提供的個人資料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中所臚列的用途。本處會要求這些代理/機構必須遵守任何適用的私隱或資料保護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相關指引。」

《香港01》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查詢,獲回覆表示,職津辦在完成處理關愛共享計劃的申請後,成功獲批申請的表格會保存七年,不獲批申請的表格則會保存兩年,保存期滿時,申請表格會予以銷毀。

為何有關表格需保存七年之多?原來有關做法是根據政府檔案存廢期限的指引,有關會計文件需保存7年;其他政府資料有所規定,例如申請職位落選者的檔案於招聘工作完成後保存1年、有關樓宇管理的日常檔案保存3年、購置、管理及維修政府車輛的政策檔案保存5年。若《檔案法》最終成功立法,有關保存期限將由目前的行政指引,變成法律規定。

黃繼兒表示,有關政府部門亦必須按《私隱條例》的規定採取有效的保安措施,妥善處理及刪除計劃申請者的個人資料。(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私隱專員:政府部門須按《私隱條例》處理資料

私隱專員黃繼兒接受《香港01》查詢表示,不論公私營機構,都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規定,妥善保存和刪除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上述規定並沒有指明資料使用者保留個人資料的期限,亦沒有要求《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需要列出保留資料的期限,保留資料期限視乎個別實際情況而定。有關政府部門應按其計劃運作的實際所需,以及其收集申請者的個人資料的原來目的,以決定保存個人資料的期限。

黃繼兒強調,有關政府部門須按《私隱條例》的規定採取有效的保安措施,妥善處理及刪除計劃申請者的個人資料,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計劃申請者的個人資料不會未經准許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否則便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資料保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