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范國威提上訴 形容決定非常艱難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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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穎匡於2018年新界東立法會補選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人資格,他提出選舉呈請,原訟法庭在9月13日判定劉穎匡勝訴,並裁定當選的新同盟范國威非妥為當選。范國威表示,經與律師和團隊研究和商量後,決定在今天(4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他指出這次上訴是一場非常艱難的戰鬥(uphill battle),不過他指出,若日後換屆選舉再有選舉主任無理DQ候選人的話,同一地方選區或有最多九名議員被裁定非妥為當選,形容這是「好難想像的情況」,失去雙位數議員的議會屆時將會無法運作,故為了公眾利益,即使可能要面臨承擔巨大訟費的風險,也向法院提出上訴。

范國威認為,整件事件最大責任在於政府,指選舉主任的行政失當導致2018年3月11日的新界東補選的民意願遭受剝奪,認為政府犯錯卻由當選人及新界東選民去承擔,做法有欠公允,終審法院有需要裁定是否有必要為此作出補選安排。

他又指,裁決將會對未來選舉影響深遠,包括今年的區議會換屆選舉及明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若然政府或選舉主任再次出現行政失當,可能牽連多個議席在議員資格隨時出現變數下,有機會導致議會無法有效運作,選民的意願和投票權利亦無法完全彰顯,「由香港選民去承受政府失誤的責任,但政府犯錯者卻無須承擔後果,並不公平。」

劉穎匡就2018年參與新東補選被取消資格,提選舉呈請獲判勝訴。(資料圖片)

他說,縱使法院認為選選主任有權決定參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但強調他不認同選舉主任擁有基於政治立場而取消參選人資格的權力,范國威表示,無論上訴是否獲批,他必定繼續在不同平台和場合爭取民主,「與所有堅持抗爭的香港人團結一致,堅拒分化,挺身擇衛香港的民主,自由,人權及法治價值。」

對於政府或引用《緊急法》禁蒙面,范國威批評特首林鄭愚不可及,以政治危機蓋掩另一政治危機,不惜與香港人攬炒,坦言擔心未來政治衝突在禁蒙面後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