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回顧修例風波 葉劉:已盡力為政府解說 官員問責時辰未到
因修訂逃犯條例而牽起的連串風波,自去年6月9日起爆發,為香港社會帶來前所未有的動盪和衝擊。修例風波迎來一周年,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接受《香港01》專訪,回顧了過去一年的種種社會事件。葉劉形容,修例風波是一場歷史性、劃時代事件,「很多人都說經歷這件事後,香港已回不去6月9號前的日子,香港已失去了最純真的年代」。身為行會成員,葉劉說自問在為政府解說條例上,做得較主責官員還要多,「我做幾多外媒、內媒、本地傳媒嘅訪問,去到美國幫你解畫喎,自費喎,對得你住啦」。她又透露,作為特首林鄭月娥的智囊,16位行會非官守議員曾私下討論應否總辭,認為若對事情有幫助,他們並不介意辭職,但最終卻不被林鄭批准。
去年一場修例風波,令香港社會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時間回到6月9日前的香港,葉劉坦言,最感失望的是,政府無辦法及時回應市民的恐懼,「既然開頭咁有決心做,但最後卻沒有堅持,依家陳同佳案又解決唔到,又得罪晒市民,條例最後又立唔到,造成三輸局面」。她認為,市民對條例所產生的恐慌主要基於誤會,若政府堅持立法,配合解說工作,市民就會明白對他們並無實質影響。
泛民主派在修例風波中,「線上線下」進行鋪天蓋地式的的文宣工作,葉劉同意政府的解釋工作相形見拙,認為政府低估了對手實力,加上過往少用新媒體,在澄清及反駁工作上處於下風,未有及時釋除市民疑慮,導致最後兵敗如山倒。
「如果你有膽做,你就係唔夠堅持、唔夠能力去推銷,如果你係早知自己做唔掂嘅,就應該早啲撤回,唔好等到兵臨城下先至撤回,見到多人吹雞就縮沙,咁樣對政府管治好有影響」,葉劉如是說。
行會曾私下商討應否總辭 林鄭拒答應
至於為何政府不早早撤回修例,葉劉認為政府或有其歷史原因考慮。作為2003年為政府力推《基本法》23條立法的主將,葉劉憶述當年也沒有正式「撤回」,只是由時任特首董建華宣布「暫緩」,即使如此,及後已沒有人上街,七一遊行也是和平地舉行。她慨嘆,事態發展至今已不是因在9月才撤回修例,反而在撤回時,社會繼續高呼五大訴求,就代表撤回都無用。「五大訴求根本無辦法達至,邊個政府可以容許特赦,你問下特朗普可唔可以?」葉劉形容,整場運動及後已經變質,有人想爭取獨立、分裂、推翻現有政府,已帶有革命色彩,目的不再是撤回修例般簡單。
作為特首的智囊團,一眾行會成員在修例風波中扮演着甚麼角色?葉劉說,行會各成員都曾就條文內容給予意見,「比較熟悉呢類條文嘅議員,即係我同湯家驊,幫政府解畫方面都做了很多,仲多過啲官員。你知唔知我做了幾多外媒、內媒、本地傳媒嘅訪問,去到美國幫你解畫喎,全部自費,對得你住啦」。
她又透露,行會16名非官守議員曾私下商討應否總辭,「如果我哋辭職對整件事有幫助,我哋都冇所謂,但行政長官話唔關我哋事,因為條例是官員主導,只不過徵求我們意見,我們對此表達支持」。
認同鄭若驊捍衛條例少 但執行官員罪不至死
修例風波影響蔓延至今,社會要求官員問責下台的聲音從無休止,特別是主責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葉劉坦言,「(問責)或許係時辰未到啦,又或者政府要搵人替補都好困難,事實上這兩個位置要搵人也不容易」。但她其後以自己在2003年的經驗為兩人辯護,「其實話佢做錯也不太公平,因為是行政長官指使他們做,正如當年我推國安條例時,也有人跟我說,這條並非『葉劉淑儀條例』,而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我代表政府去推動,」認為兩人只是負責執行的官員,罪不至死。
但葉劉同意,作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較2003年的梁愛詩「捍衛條例上做得較少」。她憶述,當年與梁愛詩「拍住上」,直至整條條例審議完畢為止,至少開了100小時會議,「各界別叫我去解說我都有去,七間大學去了五間,中文大學更送了一條『精忠報國』錦旗給我,傳媒組織、金融界等,我全部做足工夫,自問也盡忠職守」,憶起當年,葉劉也恍如昨天般道來,可見23條一役對她影響甚深。